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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7月起实施;所有停车场须重新领牌明码标价
广州市政府昨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7月1日起全市将整顿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总体水平将下调。
据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陈伟忠介绍,有关部门采取了三项整顿措施:一是从现在起敦 促全市2400多家得到有关部门批文、证照的停车场重新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此前大部分停车场没有办理该证);二是物价部门将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全市停车场进行检查;三是加大对乱收费的停车场的处罚力度。如发现停车场有三次以上乱收费行为的,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市民可拨12358热线电话向物价部门投诉)
本次整顿主要内容
一、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但必须报市物价部门备案。对明显不合理的收费,物价部门有权纠正。
二、普通露天停车场、住宅区、综合商住楼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经营者可在物价部门制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按照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在规定范围内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住宅区停车场对住宅区内住户的停车费要实行优惠,优惠价格由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制定。
三、路边停车场(含电子咪表泊车点)暂不调整。白天按时收费,每小时4元;晚上18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每次10元。
四、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的露天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五、所有停车场均须明码标价,标价牌应悬挂在停车场进出口的显眼位置。
下列情况免收停车费
1、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住楼停车场不超过30分钟的。
2、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
3、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记者时标通讯员欧阳永晟徐桂林实习生罗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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