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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5月23日消息:在湖南蒋艳萍贪污案审理过程中,许多媒体给予极大的关注,相关报道铺天盖地。有人
担心媒体如此介入司法审判会给法官施加无形压力,可能导致法官在定罪量刑过程中迎合媒体进而损害司法独立。《中国青年
报》今天发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何滨的文章指出: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担忧。
中青报的文章说,法官断案自有规矩: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刑事案件的 审理、定性和量刑,根据的是犯罪
事实、情节及其社会危害性,而这些需要由已经查证属实的证据来证明,且证据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和证明体系,排除其他
可能性。法官断案的过程就是用证据去佐证案件事实的过程。
文章说,如果简单以为媒体的报道就可以左右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显然是不了解审判实际,也低估了法官的专业
素质。一些媒体报道声称蒋艳萍以金钱和色相行贿高官,而起诉书中并未指控该事实,法官显然不会受媒体报道影响,超越起
诉范围追究蒋艳萍行贿罪的刑事责任。
文章指出,媒体报道对法官的影响可能体现在量刑上。群情激愤,强烈要求,这些情况法官不得不考虑。而事实上,
舆论的、社会的反映也是犯罪行为的后果之一,是法定或酌定的量刑情节。法律要求法官在量刑时考虑社会舆论、人心向背。
从这个角度讲,并不是媒体左右了法官,而是法官注意到了各界包括媒体的反映,综合全案其他事实、情节为被告人量刑。
文章指出,司法实践中,行政干预、地方保护等才是影响司法独立的主要因素。与其担忧媒体审判,不如更多地关注
行政干预、地方保护等对司法独立的负面影响。与之相比,媒体干预司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事实上,正是由于媒体的关注与
帮助,才使得一些案件摆脱了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得到了公正判决。
文章最后指出,任何担心甚至限制媒体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报道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何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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