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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冯妙坤 实习生 郑宗谊 罗旭艳)昨天上午,广州市中院对涉案总额达1100万元的广东省粮食系统特大贪污受贿窝案六名主犯作出一审判决,黄文兴、骆永贤等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7年。宣判后,除骆永贤当庭表示上诉,梁志强态度不明外,余犯皆表示服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文兴等6人在1992年到199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广州市粮 食局和广东省粮食局及当时广州四个县级市粮食局的粮食差价款结算、粮食系统内借款收取利息的过程中,采取虚假调拨资金、巧立名目冲平账目等手段,先后多次合谋,共同侵吞公款577万余元。法院还查明,黄文兴、骆永贤、钟锡驹、潘世民、梁贞杰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多次收受各基层部门人员、工程承包人员等的贿赂226余万元。
6名案犯昨天由三个合议庭分别进行审理。宣判时,当着参加旁听的广州市粮食系统200多名员工的面,66岁的黄兴文抑制不住哭出声来,听到“判处死刑”时双腿更不停地颤抖,幸好后面还有一句“缓期两年执行”才没有倒下。当法官问他“上不上诉”时,黄竟答非所问地说“没有啊”,直至走出法庭时,黄的双腿仍抖得不会走路,两名法警只好将他架出法庭。其他案犯听判时也是不停地发抖。
黄文兴:原广州市粮食局副局级巡视员、财务处处长,贪污公款155万元、受贿37万元,死刑、缓刑二年执行、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骆永贤:原花都市粮食局局长,贪污公款95.2万元、受贿32万元,无期徒刑、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潘世民:原广州市粮食局经营服务中心结算科副科长,贪污公款142.5万元、受贿23.5693万元、移动电话一台、话费1万元,无期徒刑、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梁志强:原番禺市粮食局财会科科长,贪污公款53万元,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全部赃款所得
钟锡驹:原广东省粮食储备局财务基建处处长,贪污公款35万元、受贿3万元,有期徒刑12年、没收全部赃款所得
梁贞杰:原花都市粮食局花东粮食管理所所长,贪污公款18万元、受贿76万元,有期徒刑7年、没收全部赃款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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