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顾俊标 赫崇田)延寿县采取“打防结合”的方针,在全县掀起“严打”高潮,并于近日召开了“严打”整治公捕、公判大会,一批故意杀人、放火、盗窃枪支、抢劫等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罪犯被公开判决。有4名罪犯被执行死刑,7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还对12名罪犯实行公开逮捕。
罪犯庞延东于1998年2月25日在延寿县延寿镇奋斗街22委居民白俊芝家,与白发生两性
罪犯孙长宝、孙海峰于1995年3月31日将被害人拖拉机驾驶员王春用铁锤猛击头部致死,并将价值人民币18000元的拖拉机开走。孙长宝抢劫数额巨大,致人死亡,情节恶劣,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孙海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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