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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记者发现我市各县(市)有许多律师楼、律师事务所,但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律师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黑律师”。“黑律师”没有取得任何资格就承揽起司法官司,以自己的“律师”身份骗取农民钱财。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农民与外界的交往越来越多,司法事务也随之增多。记者在哈市周边的双城、呼兰、宾县等县(市)采访时了解到,在这些县城里真正的律师并不多 。据木兰县司法局不完全统计,该县“黑律师”人数在20多人左右。这个县一个“黑律师”承揽了一起官司,并收了上诉人400元钱,过了不久,他告诉人家官司赢不了,400元钱也不退还。上诉人一气之下上门要钱,“黑律师”躲了出去,上诉人没法子当场把这个“黑律师”家的小狗抱走,并留话,想要狗拿钱来,最后“黑律师”只好拿出100元钱把小狗赎了回来,此事在木兰县一时之间成为人们的笑谈。
记者在《律师管理法规汇编》一书中看到,第46条中规定: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政府司法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法律已经做出了规定,有关部门应对“黑律师”进行取缔。(本报记者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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