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书月)日前,河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出通告,敦促各类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对在9月30日前投案自首的给予宽大处理。
4部门在通告中指出,各类犯罪分子,凡是作案后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在逃的,在本通告规定时限内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违法情节轻微的,自首后可以免除处罚;对从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等监管场所逃跑或脱管的,在本通告规定时限内主动返回
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将缉捕归案,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违法犯罪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的家属要积极规劝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凡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员,将给予重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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