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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对广州市80多万60岁以上的老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该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进入定点公园和文化馆、纪念馆、艺术馆、博物馆、展览馆,需购买月票的,按现行优待办法收费;购买次票的按半价优惠。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中巴车、轮渡和地铁,享受半价优惠。而 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第一款各项的免费。
同时,市内各体育健身场所、收费旅游景点以及影剧院、文化馆对前来活动或者观赏、观看的老年人凭《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半价收费。老年人凭《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邮政、电信、银行、商业、饮食、维修等部门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孤寡老人和虽有赡养人或抚养人,但赡养人或抚养人却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居住租赁房管部门管理的公产房,免收租金。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由所在户籍所在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每月发给不少于200元的长寿保健金。离退休干部、职工租住公房(以租赁登记承租人为准)的,租金按照先行优待办法收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法律援助。办理抚养、助养、赡养老人原协议公证时,免收公证费。
据悉,凡符合规定的老年人可向所在地的街、镇老龄工作委员会申领本市老年人优待证,经区、县级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核发。
文/记者余颖 通讯员汤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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