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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边贸、个体户串通一气,偷逃税额1200余万元
本报南宁讯 (见习记者邓志勇 通讯员张仁)7月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靖西县边境贸易总公司伙同龙邦海关关员,帮助个体户高宁海偷逃应缴税额1280多万元的特大走私、受贿案,靖西县经济贸易总公司及8名犯罪嫌疑人被推上法庭接受审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10月,时任靖西县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局长兼总公司总经理 的黄大飞与个体老板高宁海(在逃)商定,由该公司从靖西龙邦海关为高代理报关进口越南产尼龙长丝。同月下旬,在正常报关进口了第一批货物后,高宁海为牟取非法利益,找到时任龙邦海关副关长的何云雄商量,以给海关好处费为条件,请求以多进少报或不报关的手段走私进口尼龙长丝。见有利可图,何便与本海关干部毛海东、黄新团、黄元安、刁振声等4人商量后,答应了高的条件。之后,何云雄又与黄大飞进行了密谋,高宁海同时也许诺给靖西县边境经济贸易总公司好处费。黄大飞为给单位牟取利益,同意在代理报关环节上予以配合。
1999年10月底至2000年3月5日,靖西县边境经济贸易总公司伙同高宁海、龙邦海关有关关员进口越南产尼龙长丝约3000吨,其中仅报关244吨多,偷逃应缴税额为1280多万元。靖西县边境经济贸易总公司从中获利约7万元,何云雄、黄新团、毛海东、黄元安、刁振声多次收受高宁海的贿赂进行私分,何云雄一人就收受了90余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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