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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季度,市、区消委会及监督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
1204件。从投诉类别看,家用电子电器类占首位,占投诉总量的
23%,较为突出的是反映手机、普通电话机的质量问题。其次是
房屋质量、邮购等方面的投诉。再次是服务类,占投诉总量的
22.4%,主要反映美容、干洗、旅游、传呼、娱乐场所安全隐患、
邮政和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娱乐场所频发事故
消费者康女士向市消委会投诉:她在我市一家娱乐场所溜冰
时,被一列从后方由6至7人前后连成的“长龙”撞倒,由于“长
龙”组成的人多,速度快,康女士被重重撞倒在地,腰部及背部
剧痛难忍,后到市人民医院检查,第12胸椎压缩性骨折,并伴有
轻度尿失禁。经调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明文
规定场内不允许拉“长龙”,但当时现场管理人员对拉“长龙”
的现象并没有加以制止。最后在市消委会的调解下,经营者赔偿
了1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部分经营场所因安全隐患引发的消费者伤害情
况比较严重,仅市消委会就接到近10宗。为此,市消委会希望经
营场所扎扎实实将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避免以上事故再次发
生。
寻呼台擅转用户
随着移动电话用户的日渐增多,寻呼机正在渐渐失去它原有
的市场。近年来,深圳多家寻呼台都在转让原有用户,改谋其它
行业或关门。但是,由于转让用户中一些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
使得消费者利益受损。
邹女士投诉:1999年6月,她花了1750元钱,并用深圳市微波
台原旧股票机换购了新型掌上大户主股票机,并且于当日交纳了
一年台费(含寻呼机)。2000年9月又交纳了一年台费,并获赠三
个月台费,应可使用至今年12月底。但是从今年5月1日起,该用
户的股票机就接受不到任何信息。打电话询问,回答说她的全部
资料已经过渡给深圳某寻呼台。消费者打电话到某寻呼台,答复
说可以继续服务,但由于各台采用的发射频率不同,让她再购一
台新机或将原寻呼机改频。
对于上述问题,市消委会建议:一、寻呼台应改变收费方式,
可参照目前我市电话、水电费收费方式,通过银行按月扣款,以
解决预收款给消费者带来的隐患。二、寻呼台转让客户,必须将
善后工作做好,解决消费者由于寻呼台的责任而受到的损失。
手机、装修仍是热点
随着手机用户的日益增多,手机产品质量的投诉在本季度的
统计中仍占有很大的比例。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手机
接收信号差,液晶无法显示,电路板故障,按键失灵;二、手机
电池待机时间短;三、改版手机;四、一些本不能在国内销售的
手机在国内市场销售;五、假冒、水货等。
而有关装修类投诉比较典型的集中在木地板的质量上。一些
装璜公司利用消费者对装饰材料不懂,对装璜相关规定概念模糊
等弱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本报记者康剑波 通讯员 端木庆云 周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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