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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催收三槛:毕业流动就业困难信用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04 中国宁波网

  核心提示:关注国家助学贷款拖欠

  在3月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称国家助学贷款严重违约的学生名单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教育部抽查显示,20%的贷款毕业生不同程度存在还贷违约情形。不还贷的原因何在?近日记者调查了解到,就业困难、收入较低、信息不全、信用意识较差等成为少数学生拖欠或者不还贷款的原因。

  样本{1} 履约型 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贷款者:任凌2002年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毕业,杂志编辑

  家里的学费攒了电脑

  任凌1998年从山东菏泽农村考入中央民族大学,家里每年都要给他2500元学费外加3000多元的生活费,家庭承担这些有些吃力。任凌告诉记者,大二时老师说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当时他拿着家里刚给的5000元钱有些犹豫。

  “那时男生热衷买电脑在宿舍打游戏。我觉得有电脑之后自己能写点东西投稿,可以为自己创收。于是我把这5000元钱拿到中关村攒了一台电脑,然后向学校申请了助学贷款。”他一共申请了3年的助学贷款,每年6千元,在合同里约定毕业后按每季度还贷。

  暂时失业有惊无险

  像任凌这样,拿家里给的钱去买电脑等物件,而用助学贷款缴学费的学生不在少数。2002年大学毕业后,任凌找到一份某旅游杂志编辑的工作,虽然开始工作只有不到2000元的工资,每个季度900元助学贷款的还款仍然成为任凌首先要保留下来的款项。

  但刚毕业的任凌一年以后就遭遇了暂时的失业。“失业的滋味太难受,在失业那几个月里,我连房租、吃饭都成了问题,还助学贷款更难了。”那个季度银行给他打了电话,通知他抓紧时间把款还上,并且还善意地提醒了一句“如果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有可能会在媒体上曝光,一定别忘了还款”。银行的电话无疑给任凌更大的压力,“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时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期待自己尽快找到工作。”任凌很幸运,接到银行电话一星期后,他接到另一个时尚杂志的上班通知,上班后拿到第一份薪水3000元,任凌就把延迟的还款续了起来,经历了还款风波,任凌感慨地说:“我感觉如果有工作,还款应该不成问题,而且大多数学生都不愿意赖账,但没有工作往往就由不得自己了。”

  在去年底,任凌已经还清了大学时期所有的助学贷款。

  75%按期还款

  任凌就读的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那一届一共有54名学生,其中有24名申请了助学贷款,占总数的44%,并且都获得了批准。现在,距离他们毕业的时间已将近4年。按照贷款合同规定,这些学生应该已经还完款或者正在还款。记者联系到这24名学生,有18名已经按期还清款,占75%,其中2名大学生还采取了一次性提前还款的方式;有3名学生已经还了大部分,但因为就业和暂时生活问题等需要延迟还款时间;还有3名去了外地工作,始终未还款。

  样本{2} 逃避型 从未接到催款电话

  ●贷款者:孙林 2001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某广告公司供职

  助学贷款申请容易

  2001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的孙林是典型的北漂,虽然毕业没几年,孙林已经跳了无数次槽。

  从湖北考到北京,进大学第一年孙林家就向亲朋借了个遍才勉强凑足了学费,“当时申请助学贷款我也一头雾水,填写自己地址时我填错了,把老家的县名写错了,当时我还担心不能申请下来,后来竟然批下来了,”孙林告诉记者,“当时还要填写一个担保人,我把班里一个同学的名字写了上去,大家都说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只要填了就可以。”孙林向银行一共申请了1万2千元的助学贷款,按照合同约定,毕业后他每月应该还款300元。

  “无人知道我曾贷款”

  孙林最后跳到了北京某广告公司。月薪4000元的待遇让其他同学都很羡慕,但孙林并没有想还助学贷款的想法。“我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而且工作性质非常自由,公司根本没人知道我申请过助学贷款,更没有人知道我没还款,这一切似乎没有人来监督和管理。”

  孙林曾咨询过一位老师助学贷款的问题,“当时那个老师一脸惊讶地说,你还申请过助学贷款啊?我也纳闷,难道别人都不知道我申请过吗?”随后孙林询问一些同学后认为,银行会定期催未还款的人还钱,但他一次都没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这更让他觉得自己是侥幸逃脱了。

  不会不了了之

  某银行从事助学贷款发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助学贷款是仅凭个人信用而办理的贷款,虽然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两个担保人,但他们并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假如学生不能按时还贷,银行只能向他本人追索。而大学生申请贷款时给银行的联系地址基本上都是家庭地址,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很大,银行很难按这个地址找到他们。因此,建议学生能够及时将更换后的住址或者电话通知给银行,以便及时沟通。该工作人员说,个别学生对不还贷款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银行会不了了之,但银行最终会选择诉讼来解决。希望大学生重视个人诚信,遇到特殊情况暂时没有还款能力,也应该及时与银行沟通,商量续签还贷协议。

  样本{3} 观望型 一年还不上一万三

  ●贷款者:吕平 2005年北京某大学研究生毕业,现为基层公务员

  4年期限变成1年

  2002年从武汉大学毕业后,吕平又考上了北京某大学的研究生,但大学期间帮助他贴补学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则一直困扰着他。“按照合同要求,我必须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1万3千元,但研究生三年毕业后我的还款期限只有一年,一想到要在1年内还清1万3千元,我肯定失眠。”

  研究生毕业后,吕平到北京某基层做了一名公务员,唯一的收入是每月2500元的工资,他每月的支出清单基本是:水电100元,吃饭150元,交通150元,租房200元,生活用品200元,人情往来200元,寄给父母看病费用500元,给弟弟上学费用500元。一个月下来,他只能剩下几百元。

  有人不还 内心失衡

  让吕平心里不服的是有几个欠款的同学不但未还款,而且离开北京去了其他省工作,大家对他们的评价是“这笔债务就算黄了”。“我只有几个月的还款期限了,对我来说确实负担太重。”吕平告诉记者,“我还想等一等,如果银行给我电话我就去还钱。但是还款也要建立在公平的前提下,如果部分人能逃脱,那还钱的人内心肯定不平衡。”

  “这时如果可以不还或者延迟还,我当然有这种想法,但对名誉的爱惜和诚信观念让我决定要还。”吕平说。

  规则应该灵活些

  一专家认为,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否可以再灵活些,考虑学生毕业后还款能力,还贷期限是否可以再长些,错过其创业期;学生继续读研可以将还款起始日顺延至研究生毕业时。但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应当有理性。“学生是我们未来的期望,应当给予更多关心;贫穷不是罪恶,我们应当给予更多的同情。诚信只能在善良、宽容的社会氛围中才能实现。”这位专家说。

  银行·苦恼

  管理和催收成本非常大

  曾经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北京某银行工作人员张先生说,相比房贷和车贷等担保贷款,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它的风险大,不可预测因素较多,特别是在贷后管理、催收等方面,银行要付出较大成本。

  “助学贷款追讨起来不仅麻烦,还特别不值。大学生毕业后分到全国各地,有的还出了国。而他们当初留的地址多是农村老家,部分学生甚至还填写了错误的地址。如果去老家找人,追讨一笔几千元贷款,来回花的路费都不止这个数。”张先生说,按照他们银行与学生的贷款合同规定,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每月1日将钱汇到银行,银行会自动扣除。如果学生没有按时汇钱,他们一般会打电话或者寄信催收。过了两年在贷款期限内,需还清本金和利息。假如借款到期后又没有续签合同,银行会在快满两年的时候采取诉讼。“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等于放弃了诉权。可起诉又往往找不到被告,银行不知道要打多少个电话。”

  影响和人才银行更看重

  虽然追讨过程辛苦,而且没有什么成效,但银行还是十分看重和高校的合作。一位银行人员告诉记者说,学生毕业后的变化是最大的,他们在发放贷款的时候很清楚学生毕业后会不知去向,但是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想通过与高校的合作扩大自身的影响,或者银行想吸纳高校的人才,所以只好“闭着眼睛做”。由此产生的损失则从银行的赢利中冲掉。

  另有一位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说,现在各银行业务竞争比较激烈,假如银行能从这所学校拿到其他结算业务,即便国家助学贷款欠款率高,他们也会考虑发放,毕竟银行更看中那些大业务。

  曝光·态度

  银行:曝光加大违约成本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应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其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将报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并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在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已经明确载有“当借款人发生严重违约时,同意将其有关信息在新闻媒体公布”的承诺。

  接受记者采访的银行人员普遍认为,要杜绝大学生的欠贷行为,首先要加强对他们的诚信教育。另外,对不守诚信的大学生进行曝光,首先要建立在个人信用机制健全的前提下。“如果各大银行之间能建有一种共享的个人信用记录,一旦贷款学生出现还贷不良记录后,银行终止他们将来的房屋、汽车等相关贷款,大学生不会甘愿冒这个风险。”

  学生:曝光的前提是公平

  记者在高校调查了解到,公平是大学生们认为还款的重要前提。“如果一部分学生被遗忘在还款计划之外,而只有一部分人需要还款,他们中的确有暂时失业、经济困难等问题,银行应该采取更多的方式,比如延期还款等,如果用简单的曝光将大学生的名誉一下抹掉,对他们来说不人道,而且另一部分不还款人可以逃逸,对大家来说也不公平。”

  专家:制度建设才是根本

  社会学家郑也夫认为,曝光等只是一种暂时的形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才是问题根本,“在美国,一个信用记录可以追随人一辈子,永远无法甩掉,现在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因为没有人不在乎名誉,我们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体制来把这些因素融合起来。”(记者 周萍 颜斐)(本文3位贷款者均用化名)

  链接·数字

  合同金额累计审批172.7亿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八个城市进行了试点,2000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三年后,国家助学贷款进入首批还款高峰期。然而,大学生的还贷情况却不容乐观。由于当时全国借款学生平均违约率超过20%,少数高校违约率甚至高达50%以上,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突然被银行大面积停贷。银行叫停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如果违约率达到20%,银行有权停止贷款。

  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累计已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206.8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72.7亿元。

  链接·官司

  大学生欠贷法庭上缺席

  近来,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被银行推上被告席的事情频频发生。日前,北京银行八里庄支行将21名毕业大学生告上法庭。银行方面称, 21名借款人原来分别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的学生,均来自安徽、内蒙古两省区的农村,现已毕业且下落不明。银行总共向他们发放了共计21万余元的信用贷款,贷款本金为6000元至12000元不等。而不久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4名学生也拖欠“助学贷款”被北京银行推上被告席。

  不久前,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拖欠助学贷款案件中,作为被告的大学生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只有学校的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一名审理过多起拖欠助学贷款的法官介绍说,像这样银行方面唱“独角戏”的情景在法庭上比较常见,因为银行提供的学生地址都是原籍住址,大多数都在外地。法院只能通过司法专邮送达传票及诉讼材料,如果被告学生不来,只能缺席审理。

  链接·曝光

  上海一高校公示200位欠贷者

  上海某高校近日在学工部网站公布了一批逾期未还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的名单,上面披露了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其他信息,催促他们尽快去银行还款。而记者了解到,的确有不少毕业生并非恶意拖欠,之所以迟迟未归还贷款,与他们现在的工作情况不尽如人意有很大关系。

  在该校网站上,记者可以看到一张公示名单,上面清楚地写明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生证号码、拖欠款额、在校期间所在学院等。“总共有200多位学生,都已经毕业了,有人欠款都快三年了。”该校负责学生贷款的老师说,“按理说,学生毕业后就与学校脱离关系了,学校没义务帮银行向学生催钱,可是出于道义上的责任,再加上银行向学生提起诉讼也会影响学校名誉,所以学校最后还是参与进来。”

来源: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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