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万州九条禁令不准拿高考升学率打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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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1:18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徐 建 厉 莉 实习生 程 睿 万州区出台九条“禁令”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保障学生享受公平教育,万州区教委近日出台九条“禁令”,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禁令”规定,对“越线”学校将进行 不准代收体检费、代办保险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排列“禁令”第一条,按照规定,凡是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的学校只能按“一费制”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有关要求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公办普通高中对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以校为单位的“三限”政策,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学校在职教职工为有关机构代办保险等业务,代收体检费。 禁拿高考升学率打广告 少数学校提前违规招收学生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怪现象,“禁令”对此专门作出要求———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严禁组织升学考试;高中招生坚持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会考“两考合一”,严禁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提前违规招收学生;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更不允许对其他学校优秀学生实行非正常转学。 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惩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教师;严禁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中、高考升学率。 严禁在岗教师有偿补课 “禁令”要求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格学生用书管理,严禁学校集体征订学生教辅资料。 违规补课也是打击重点之一: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一、二年级均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高三年级在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下,学校可利用周六开展培优补差活动;严禁中小学校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开展有偿补课活动,同时,校园内应禁止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办班收费。 家庭作业限时1-1.5小时 在减轻学生负担方面,“禁令”作出如下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各年级的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中学生控制在1.5小时以内;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区县(市)为单位组织统考统测,不得以抽查抽测成绩对学校进行排队。 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学科性“奥赛”活动,严禁通过竞赛活动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和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和商品等。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等,更不允许借办班之名乱收费;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保障学生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高中侧重文、理分科不得从高一年级开始进行。 原载《华西都市报》转自人民网(J-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