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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两类学生无法取得高校学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5:35 中国青年报

  吴世勇

  5月29日,省招考办发布信息提醒今年高考学生,报名违规招生的高校和被录取后不按时报到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校学籍。

  据悉,教育部已统一高校招生和高校学籍、学历证书管理办法,并在高校招生录取

新生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籍管理数据库。年度招生结束后,各省招生机构将录取新生数据库上报教育部,各省教育部门在接收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必须和教育部下发的录取新生数据库进行核对,申请学籍注册的新生数据必须与录取新生数据相一致,方能注册。因此,没有经过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而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进入省教育厅的学籍电子注册系统,无法取得学籍。据此,对所有游离于体制外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注册。

  此外,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于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天之内转省招办,省招办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在录取新生数据库中予以注销。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无法取得学籍。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新生,应事先与学校取得联系。

  原载《辽宁日报》转自搜狐网(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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