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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求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20:10 青海新闻网

  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先落户再求职

  本报讯(记者 戴宇)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和市教委了解到,我市从2000年开始就取消了落户限制,应届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不管是否找到工作,都可到重庆落户。

  档案免费保管2年

  据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各高校的毕业生如果暂时没有联系到工作,都可以先与该中心签定档案(户口)托管、人事代理协议书,档案可在该中心免费保管两年时间,毕业生联系好工作单位后可随时转出。

  除了档案保管外,毕业生还可将自己的户口托管在该中心,办理入户的同时还必须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的表格可在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qbys.com)上下载。

  落户重庆无门槛

  记者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获悉,凡高校应届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都可先落户我市,再联系工作。该项政策是从2000年开始正式实施的。按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应届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都可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合同。

  据介绍,只要缴纳240元每年的人事代理费和60元每年的户口管理费,大学生就可以将户口上到该中心集体户口,并换发身份证,享受常住人口待遇。

  而针对非统招大专学历学生,比如自考、成教等学生,就必须与市内企业签定聘用合同后才能将档案调到该中心。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67765275咨询。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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