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劳保制度逐渐淡出 住院互助金仍不完善少儿医保“盲区”待填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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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7:54 东方网-文汇报 | |
抽样调查显示,本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中享受家属劳保医疗待遇的已不足一半。随着各种保障的社会化,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承担少儿医疗保障功能的家属劳保制度逐渐淡出,但相应的少儿医疗保障政策却迟迟没有出台,这使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和婴幼儿成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照顾不到的“盲区”。最近,市政协委员王岳祥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建立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引起了不少市政协委员的共鸣。 根据上世纪50年代国家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企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医疗费报销50%的待遇;但是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后,对包括孩子在内的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是否继续享受医疗费报销50%的待遇,一直没有具体作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三资、民营、股份制企业不再提供此类福利。而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把农民子女纳入了保障范围,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但医疗保障水平总体上较低。 目前,众多年轻父母比较熟悉的是建立于1996年的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已覆盖了约85%的本市户籍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报销补偿比例达到了50%,10年来为申城患儿支付了超过5亿元的住院医疗费用。但要继续保持并发展互助金却遭遇了不少烦恼。市政协委员、闸北区教育局副局长袁园告诉记者,目前的商业保险和互助金,不管是性价比还是透明度,互助金都高出一筹。但不少民办学校和中专、技校、职校学生的家长会在学校推荐下选择商业保险。这种状况对以互助共济、节余滚存为特点的互助金的发展十分不利。 在不少委员看来,近年来频频出现在媒体上的为重病儿募捐的消息正是对少儿医保制度最强烈的呼唤,各种形式的民间互助以及社会捐款不能替代政府责任,最终的解决之道应该是由政府整合现有保障,建立完善的少儿医疗保障体系,尽快探索建立城乡统一、保障水平适度、覆盖全体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委员们还提出,在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下,可以先建立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的门诊大病和住院医保,解决最困难人群的燃眉之急。此外,为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建议采取“政府出大头、家庭出小头”的合作医疗方式。 本报记者钮怿邵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