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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 鞍山市中小学统一进行一次性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34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实习生 王琳 记者 傅雅妮)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18日上午全市中小学校将统一进行一次性收费。此次收费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搭车收费、重复收费,严禁收取“一费制”以外的任何费用。

  据介绍,这次全市中小学校统一收费中,严禁任何学校、任何人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外收费。该学期收费照比以往改变不大,农村地区的中小学生继续享受免交杂费和

信息教育费的待遇。农村中小学生的代收代支服务性费用一律不得再收取。对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的,与当地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实行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我市城区中小学除了继续采取“一费制”的标准外,代收代支服务性收费完全采取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其中城市学生课后看护班费收费对象为小学一至三年级,每月8元,按5个月收取。体检费为6元,每学年一次,其中千山区的六病防治费另加收2元贫血化验费。铁东区因实行实验教材,在辅助教材费方面另加收一些费用。

  市教育局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学校要把通知单发放到每个家长手中,不准班主任教师统一填写,不准学生或老师代替家长签字。代收代支服务性收费必须要求学生或家长绝对自愿,不准学校或班级统一订阅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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