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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标准出台 可到建行缴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5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庞纯钦 袁青)记者20日从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从12月21日起,参加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就近选择南宁市区内任一家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明年1月至6月,每月缴纳医保费109.2元。

  从2003年9月南宁市医保中心开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至今,个体参保人员缴费一直采取到南宁医保中心业务大厅现金缴纳的形式。为了能给参保人员年度缴费提供方便,南

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合建设银行开通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缴费业务。据了解,从12月21日起,除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第一次续缴保费的参保人员和欠费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必须到南宁市医保中心业务大厅缴费之外,其他参保人员均可在建设银行南宁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医保费用。具体缴费金额和缴费时间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保费用是以上年度南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计缴。以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的保费计算为例,2005年度南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65元,以此计算出月缴费金额为109.2元。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一次缴半年医保费或一次缴一年医保费,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金额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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