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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建立乡村教师补贴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22:24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2月21日电 (记者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这个省将建立乡村教师补贴制度,根据农村学校所在地区的艰苦状况,确定若干地区类别,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补贴政策,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

  这是福建省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做出的举措之一,相关部门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规定,2007年开始福建省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后,还将争取全省低保家庭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享受“两免一补”,对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福建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的书本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由设区市、县(市、区)分担。

  此外,为了让流动人口也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通知还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酌情准予缓交或减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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