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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友问:欠钱不还如何追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35 新浪嘉宾访谈

  有一朋友因生意急需向我借款2万元,事后补有借条。借条中未注明归还日期,仅仅是口头上承诺1个月后归还。

  一月后该朋友只是归还了1万,剩下的1万元一直没有归还。半年多来他不断的通过各种接口拖欠还款,并企图再度向我借款。多次上门商谈未果后,他开始回避不见我,其家里人也称其已搬出他处另住,不知去向。

  我手中目前有他的亲笔借条一份,手机号码、真实身份证号码、其父母在本市详细住址已经与他商谈的短信内容信息。

  我想了解以下问题:

  1、我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要求立案?如果可以,应该向本地其父母居住街道的公安机关报案?还是向其身份证所在处的公安机关报案?

  2、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他现在的居住情况和财产情况我该如何取证?

  谢谢!

  冯啸鹏律师回复:

  第一:该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是民事借款纠纷,所以你无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如果向法院起诉,你应该选择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也就是他居住满一年所在地的法院,你可以向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邻居取证,证明他的居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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