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3名参与跨国走私贩毒人员一审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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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7:55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8月3日电(记者于力、李颖帅)8月3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一起特大跨国走私贩卖毒品案公开宣判。朴春德、郑成斗因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谭德臣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3人均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2006年2月至3月间,一直从事边贸生意的谭德臣与郑成斗开始预谋贩卖毒
经审查,朴春德,男,45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郑成斗,男,42岁,吉林省桦甸市人;谭德臣,男,45岁,辽宁省丹东市人。案发前,3人均在丹东从事过多年的边贸生意,由于生意一直不太景气,急于发财的他们便打起了走私贩卖毒品的主意,为此还做了具体的分工。根据群众举报,丹东市公安边防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侦破方案。经过努力,办案人员扮成“买主”打入贩毒团伙内部,最终将其一网打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