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矿区系列杀人案疑犯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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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21: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8月3日电(刘云伶、岳万科)自1992年以来在山西阳泉矿区马家坪一带杀死9人、杀伤3人的凶手杨树明,3日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晋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杨树明原为山西阳煤集团京宇磁材公司二厂工人。据公安机关查明,1992年3月2日零时30分,杨树明随身携带刀子,在矿区立新区路遇下班回家的16岁女青年钟某,在擦身而过的瞬间,从其背后猛捅数刀后逃跑,致钟某死亡。仅1992年3月至7月间,杨就作案
此后,从1993年12月以来,被告人杨树明又以夜间和雨雪天气为隐蔽,以尾随侵害女性为目标,疯狂作案,先后又致6人死亡、2人受伤,受害人中年龄最大的42岁,最小的仅有16岁。对有的受害人,杨树明不仅对其强行拖入家中,进行扼颈、捆绑、殴打、侮辱、绳勒,而且用刀捅死后还惨无人道、灭绝人性地残害尸体,然后碎尸抛尸。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树明目无国法,滥杀无辜,致9人死亡、3人受伤,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杨树明还在盗窃他人财物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0条第二款之规定,也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数罪并罚,特提起公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