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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宣判北京泥人张构成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3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昨天,“天津泥人张”诉“北京泥人张”侵犯名称专有权一案在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北京泥人张”构成侵权,如果其在明年1月4日之前不上诉,“北京泥人张”将改姓。

  法院认定,原告天津“泥人张”传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张锠才是“泥人张”的专有权人。而被告“北京泥人张”传人张铁成提交的“北京泥人张”传承四代的说法证据
不足。

  法院认为,“北京泥人张”客观上借助了“泥人张”百余年来形成的声誉,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天津泥人张”在知晓此事20多年后才起诉,过于懈怠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北京泥人张”并非单纯地靠使用“泥人张”名称获益,其制作的泥陶工艺品多次获奖,与其自身的积极经营分不开,所以法院没有支持“天津泥人张”提出的经济损失赔偿的请求。

  据此,法院判令张铁成在判决生效后,停止利用“北京泥人张”名义宣传,并停止使用所有带“泥人张”字号的经营行为,并为原告支付一万元诉讼费。

  宣判后,被告张铁成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上诉”,就迅速低头离开法庭。原告张锠则略显兴奋地表示对判决基本满意,并称如果张铁成上诉,他将“奉陪到底”。

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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