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中,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发布中国法院的两组卡通形象———男女法官人物卡通形象和法院文化“独角兽”卡通形象。
孙军工称,法院卡通形象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征求全球网友的意见建议,根据网友的意见进行修改,并于明年正式修改完成。
“独角兽”寓意公平正义
孙军工在开放日活动上共发布两组法院卡通形象。一个是男女法官人物卡通形象。两位“法官”身穿法袍,分别做了指示引导的动作。另一组卡通形象是法院文化“独角兽”。“独角兽”周身呈蓝色,做着跨越的姿态。
孙军工称,在司法文化中,独角兽象征着公平正义,这也是法院履行的职责,用它来表现中国法院形象很适当。孙军工表示,卡通人物的名字还没想好。卡通形象将向网友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16日。
将进入各级法院立案大厅
孙军工告诉记者,今年,最高法向社会各界“取经”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时,在北京媒体工作的元元女士提出设计法院卡通形象的建议。“我了解到韩国的法院拥有卡通形象,通过卡通形象,拉近法院与民众的距离。”孙军工称,通过卡通形象,用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可拉近中国法院和老百姓的距离。
孙军工称,根据目前的想法,在两组卡通形象修改完成后,第一组的男女法官人物卡通形象将运用于中国各级法院的立案大厅中,在一些事务性查询咨询提示的环节出现。“独角兽”则计划以动画片等形式与民众见面,宣传中国的法制建设。
网友建议通道:zgfyw_zqyj@court.gov.cn
■ 对话
“让卡通形象做法官代言人”
作为中国法院卡通形象设计建议的提出者,从事媒体工作的元元女士昨日接受本报采访。她认为司法工作宣传过于严肃,而通过亲民的卡通形象,司法宣传能让人更愿意接受。
新京报: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建议?
元元:作为最高法的一个媒体监督人,这是我对司法工作提的建议。司法工作在宣传当中过于严肃,而我和法官打交道多,感觉法官是可敬可爱的。希望让百姓对此能感同身受,司法宣传的方式需要生动形象。于是想到动漫,我就建议法官做一个卡通形象,像代言人。提意见前我也有顾虑,但发现反应挺强烈,说可以试试。
新京报:这个建议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元元:提建议两个多月前,我跟最高法监督员办公室联系,和最高法发言人也说过。没想到不到一周就回馈了。几乎马上就进行创作了。
新京报:为什么会想到制作人和动物这两种形象?
元元:首先人物形象叫“小包”法官,包取自“包青天、包拯”的包,设计的是胖胖的、大脑袋,给人亲切感。另一个动物形象,独角兽是司法常见的正义、权威的化身,相当于一个图腾。动物形象以前还想过狮子、老虎,甚至法槌、天平,后来选了这个。
新京报:最高法没有提出意见吗?
元元:拿到法官的初稿就有天平、独角兽和法官形象,最后删除天平,留下后两个。原因是天平不是有生命的东西,宣传运用中有障碍。
新京报:建议这个形象做什么使用?
元元:人物可以用于宣传片上,可以告诉你哪个司法解释出台。独角兽可以用于法院的宣传页,或是送给大家小纪念品上使用。
新京报:用卡通形象会不会有损司法的严肃形象?
元元:这并不影响司法的严肃,问题在于这种严肃性怎么让人去接受理解。近年来卡通流行,是这种方式能让大众接受。我提建议也是希望司法宣传改进,让人更愿意接受。
本报记者 刘洋
专家 “应更重视司法公正”
知名学者、民建北京市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光远认为,在公众眼中,法院和普通公众间确实有距离,这种距离是如何造成的,一方面是法院的神秘感、严肃感,另一方面是公众对法院的信任程度。用卡通形象与公众拉近距离无可厚非,体现最高法希望用各种方式亲民,但在公众眼中,拉近与民众距离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如何保证司法的公平正义,惩治司法腐败。本报记者 邢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