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而立:财大气粗的工行也会为富不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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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14 红网 | |||||||||
从未捐助过湖南新邵县2006年高考文科状员胡新智一分钱的新邵工商支行却在当地媒体大肆张扬自己的“爱心”和“善举”,以及“爱心”和“善举”带来的成果。近日,已在武汉某高校就读的胡新智一纸诉状将该支行告上了法庭,并索赔精神抚慰金5万元。(11月19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赠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达到某种商业目的,大多数人都会予以
近年来,虚假捐赠的事情屡屡发生,其根本原因是一些人看中了媒体的宣传,以图通过舆论将自己包装成“慈善家”的形象,愚弄世人。两篇报道新邵工行资助胡新智读书的稿件,作者之一就有该行的一名办公室主任。按说,他是应该知道真实情况的,可他偏偏置事实于不顾,妙笔生花,着力渲染、极力煽情,硬是把假的说成了真的。如果说开始是作者被新邵一中的错误喜报所误导,不加核实写出了失实报道,那么当胡新智找到了新邵工行,反映了此事,第二篇报道是绝对不应该再刊发的。然而,更为煽情的报道仍然出笼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令他这样做,我们不得而知,但更让人纳闷的是,新邵工行领导在明知报道是虚假的,为什么还死不认账,以至于弄到了法庭上? “有些商业捐助行为,就好比如果他在你的地里滴了一滴水,那么这块地以后收获的所有成绩都是他的。”一位观察人士评价说,“新邵事件折射出的是我国某些商业慈善捐助的伪善本质和整个慈善事业的不完善。”新邵工行虚假宣传事件就是这样。该行确实每学期向新邵一中提供过1000元的资助,但这1000元并没有给了胡新智,可他们还是将功劳记在了自己头上。贫困孩子、高考状员、企业乐善好施,这是极具新闻价值的,也是很能获得社会好评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没有新邵工行虚假宣传事件,真正在初中和高中阶段对胡新智捐助的单位和个人并不为人所知。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宣传新邵工行资助胡新智的报道中,竟然有这么一句话:“行长莫爱生指示支行工会和办公室要把资助小新智的善举作为‘知荣知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而在高中三年一直默默资助胡新智的一位好心人说:“要想宣传,三年前我资助她的时候就已经宣传了。但你想想,报道之后会对接受资助的孩子带来什么影响?”新邵工行大肆张扬自己的“捐助”行为就不考虑胡新智的感受? 一位西方政治家说:“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帮助那些贫困的大多数人,它就不能挽救那些富裕的少数人。”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富人乐善好施的意识还很差,这中间还有不少伪慈善家混迹其间。所以,胡新智与新邵工行的这场官司有着标本意义。然而,胡新智能赢吗?毕竟,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能规范慈善捐赠者的失信行为。 稿源:红网 作者:马而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