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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宽容民企的不规范就是溺爱坏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5:56 中国青年报

  郭松民

  西部某大城市的一位主要领导,日前在该市举办的“民营企业家年会”上,充满激情地呼吁要“最大程度宽容民企初期不规范”,赢得了与会民营企业家们的热烈掌声(12月19日《第一财经日报》)。显然,这句话说到他们的心坎上了,不过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的是:这种宽容,其实也是一种不负责,对他们的未来,并不见得就是一种利好。

  综观这位领导讲话的全文就会发现,他要求“宽容”的,并不仅仅是已经成为“过去时”的“原罪”,更强调现在时和未来时的“探索”。他认为,只有“坚持先发展后规范”,才能“保护创业激情,激发创造活力。”那么,究竟是哪些“不规范”需要被宽容呢?这位领导没有一一列举,但我想无非是这样一些方面:偷税漏税、污染环境、拖欠工资、假冒伪劣……等等。政府要“宽容”,说白了就是要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

  偷税漏税会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降低政府转移支付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污染环境会损害公众的身体健康,甚至透支子孙后代的发展潜力;拖欠工资则侵犯了员工的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假冒伪劣则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简言之,这些“不规范”的宽容,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有利于民营企业家迅速积累起财富,但成本却要由整个社会来承担,这非常不公平。

  无疑,这会使这些企业的公共形象严重恶化,成为公众和舆论视野中的“坏孩子”。当然,只要这位领导在位一天,别人也只能对他们继续“宽容”,但这位领导能够永远在位吗?况且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任何领导都不可能再一权独大,当地的民营企业如果在他的宽容下“劣迹斑斑”,那继任者依法对其清算岂不是手到擒来?

  更糟糕的问题还在于,一味地强调宽容不规范,还会在民营企业中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民营企业家都愿意通过“不规范”的方式来发展,肯定会有一些正派、守法、目光远大的民营企业家,希望一开始就把企业做得很规范。但他会发现,这将使他在和那些不规范的企业竞争时处于相当不利的境地,因为自己的守法成本太高了。竞争的结果无非有两种:一是这些规范优质的企业被迫破产、出局;二是这些规范优质的企业也被迫“不规范”。这样一来,民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就只能比谁更坏,不是比谁更好了,那它们还有什么未来?

  前段时间,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胡德平曾经把扶持民营企业比喻为“带孩子”,我这里姑且借用一下这个比喻。孩子有两种带法:一种是从小就要教他懂礼貌,守规矩,犯了错误就要打屁股,这样他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好青年;再一种就是一味纵容溺爱,任由他无法无天,这样他长大后就可能会进监狱。主张“宽容不规范”的这位领导,看来对民营企业就是后一种带法。这说明他并不是真爱民营企业,而只是爱自己的政绩;也说明他并不是真懂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不能想宽容就宽容;更说明他从心底就瞧不起民营企业家,把他们给看扁了,认定他们是不可能通过“规范”的方式来发展壮大的——他采取这样一种态度,与会的民营企业家们应该给他“嘘声”,怎么反而给他掌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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