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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笔手记:应为事件的进步而欢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14:49  

  主笔手记:应为事件的进步而欢呼

  新民周刊主笔胡展奋: “正因为这个死缓,也留下了戏剧性的结局,所以我们选用了一句:我比窦娥还赚了一条命……”

  从报道事件的框架、模式来说并不新鲜。但是赵作海案可以找到很多的新鲜度。虽然从大氛围讲,它并不新鲜。但从小角度看,这件事情的戏剧性是大家始料不及的,我们需要好好挖戏剧性的效果。一些个别的细节,比如检察院、学矿的专家做了政法委书记,这里面还是有很多可做的空间。

  从做法上看,我们并没有很新的角度,但这个调查很扎实。在扎实的基础上,分成几个块面把它切割。一个突出的想法就是带一点反讽的标题,“我比窦娥赚了一点”,你不能说比窦娥还冤,这个严肃的主题,他毕竟没有被判死刑,判了死缓,这说明公检法对这个事件是有保留的,正因为这个死缓,也留下了戏剧性的结局,所以最后我们用了一句“我比窦娥还赚了一条命。”

  在拿到资料的时候,感受很强烈,荒谬,太荒谬了,检察院很明显有破绽,我们外行的都觉得不对头,一个无头的尸体怎么能说他就是谁呢?

  看整个材料的时候,我不断的发出无奈的笑,我们是局外人,但看的很清楚,觉得荒谬是一环套着一环,一个小小的荒谬会带来中级的荒谬,一个中级的荒谬会带来高级的荒谬,更大的荒谬。如果会议能决定很多具体的司法案例,那司法干什么用吗?我觉得非常奇特,很可怜,是我们体制上始终挥之不去的阴霾。

  到现在,我仍然提出很强烈的疑问,政法委书记他退了就没事了吗?这造成了这么大的错案,一句是学矿的就开脱责任了吗?

  我们不可避免的问题还是要归结到体制,这些学矿的怎么会去搞司法呢?如果不从体制上解决这些问题的话,下一个赵作海是谁呢?他是一个侥幸成功的事例。所谓公检法旧的体制,他们是铁板一块的说法,我是不认同的。就这个事件而言,检察部门是体现出他们应有的职业良知的,他们多次退还要重新侦查,在不同场合表示他们不同意见。相对来说,检察部门还是比较赢得大家尊敬的。

  我们中国就这么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因为这样的案例并不新鲜,以前也不断发生,被隐瞒的更多。但是全国有这么大的反响,有很多时评都涉及到问题本质。不管怎么说,从国家赔偿,到网民欢呼,到赵作海心理逐渐走出阴霾,给我们的感觉,整个事情趋向阳光,向我们期望的目标前进,尽管这一步一步这么艰难,但我们为这样的进步而欢呼。

  ——新民周刊主笔胡展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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