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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王墓系列盗案庭审记:27人获罪4名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18:52  民主与法制时报

  “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在湖南省涉案人员最多、涉案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一起盗墓案件。

  三个犯罪团伙交叉参与盗墓,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的“一条龙”作业。

  “长沙王墓”系列盗案庭审记

  □本报记者 廖隆章 发自湖南长沙

  “被告人林细生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死刑……”听到法官宣读判决书,旁听席上4名妇女双腿发软,瘫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据了解,这是林细生的家人。

  5月14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望城县公开对震惊全国的湖南“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作出一审宣判:27名被告人因犯盗掘古墓葬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被告人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被判处死刑,刘智华获死缓,其余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无期徒刑。

  判决书长达79页

  上午8时30分,望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厅旁听席上座无虚席。27名被告人的家属早早就走进了法庭。林细生的老父亲和四个姐姐、一个妹妹,以及很多邻居也从江西老家赶了过来。

  8时40分,法官宣布开庭。27名被告人陆续被带进法庭,在被告席区坐成几排。由于人数众多,每名被告人的“黄马甲”上都写上了名字。

  长达79页的判决书认定,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间,被告人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刘智华等27人分别结伙,在湖南望城县、宁乡县、长沙市岳麓区及江西分宜县等地疯狂盗掘十余座古墓葬。

  被破坏的古墓葬包括战国时期的大型古墓葬、西汉长沙国王室和贵族墓葬、明代和清代墓葬,先后盗得国家一级文物11件,螭纹玉剑等国家二级文物51件,双面云纹青玉壁等国家三级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这些被盗的古墓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这起系列盗墓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在湖南省涉案人员最多、涉案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一起盗墓案件。案件涉及三个盗墓犯罪团伙,成员来自山东、湖南、江西、甘肃、山西等省,主犯来自湖南长沙、江西新余、山东济宁。在盗掘古墓葬过程中,三个犯罪团伙交叉参与盗墓,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的“一条龙”作业。

  二十座古墓被盗

  2008年12月28日下午三四点钟,长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赖先生来到一处楼盘附近的山脚下,发现山坡上被人踩出了一条路。因为那山上被勘测过有座古墓,而且山上平时很少有人上去,所以赖先生感觉非常奇怪,于是就沿着新路上去,发现了一个洞,而且在洞口附近还发现了棺木、八宝粥罐子、手套、塑料袋和衣服等随便抛弃的物品。感觉有问题的赖先生马上报告了公司老总,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09年1月16日下午2点钟左右,湖南省望城县星城镇银星村村民欧某到同村吴某家玩,吴某说他到山上捡柴时发现有一个洞,于是两人来到山上。那个洞还敞开着,是一个方形的洞,洞有1米左右长,50厘米宽,欧某爬到方形的洞底,发现洞大约4到5米深,洞底有一块木板。他把木板弄开,发现木板下还有一个看不见底的圆洞。两人这时才怀疑有人盗墓,就报了警。

  2009年1月22日上午,望城县文物局稽查员小熊接到乌山镇的电话,电话中说:位于该镇的蜈蚣塘山有盗挖痕迹,怀疑是古墓被盗。小熊马上赶往现场,现场勘察发现有两个盗洞,其中一个已经回填,另一个深7米,直径约1.12米,现场除了盗墓者留下来的少量工具和矿泉水瓶外,没有发现其他线索。该处墓葬在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确认为战国时期的墓群,简称“蜈蚣塘墓群”,已纳入国家文物保护范围。盗墓贼手法比较熟练,与星城镇风蓬岭二号汉墓以及银星村汉墓的盗洞相似,疑为同一伙盗墓贼所为。

  盗墓行为接连发生,线索不断汇集到有关部门,一连串的墓葬被盗案件之间有什么关联吗?是同一伙人所为,还是不同盗墓者串通作案?

  从现场情况判断,作案人数较多。因为打洞工作量比较大,打的洞也比较深,肯定要分开作业,一般是派一个人下去挖,挖累了,上面的人换班。从遗留的物证看,案发时离作案时间大都在一个月以上。

  盗墓贼有一定的考古知识,他们依靠洛阳铲这样一些工具,先探测出土质,根据经验来判断这座山的形成。比如他们发现一块土颜色偏暗,是墓葬里特有的土质,于是就从那个地方下手了。

  办案人员发现,盗墓者有专业的盗墓设备,他们驾驶汽车携带发电机、金属探测器、氧气罐、膨胀炸药等专业作案工具,先勘定是否为古墓,然后用金属探测器探测选定盗洞位置再盗掘作业。遇到复杂地形则用雷管和膨胀炸药进行爆破。出土后由专人守在墓口负责搜身,清点文物种类和数量。

  初步判断,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犯罪集团。警方遂把这一系列盗墓案并案侦查,命名为“12·29”系列盗墓案。

  警方查明,这伙人共作案11起,有20座历代墓葬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其中3座为战国时期墓葬,11座西汉墓,5座清代墓。位于望城县、岳麓区交界处,方圆约6.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1座西汉古墓,已被确认为西汉时期长沙国王陵及其贵族墓,是研究汉代长沙国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实物资料。

  猪栏里打洞通古墓

  林细生是家里子女中唯一的男性。“离婚后,两个小孩都是跟着爷爷过。”林细生妹妹哭诉,“我们知道他盗墓有错,可错不至死啊——我们农村里,都只以为杀人才要偿命的。”

  2008年初,林细生听说湖南省望城县境内有很多古墓,便纠集张庆省等人来到望城,在当地人龙寿云等人的协助下选定了李建国家山后的一个墓址。

  “2008年3月的一天晚上,‘林老板’讲准备在我家打口井开发矿泉水,我同意了。到了八九月份‘林老板’带了3个人过来,在我家猪栏屋内开挖了。”李建国供述,“第三天他们开始横挖,我要他们莫挖了,‘林老板’说确实不是挖井,想打洞过去盗古墓。如果在古墓里面挖到东西就给我一成分红,我也就随他们挖去了。”

  李建国随他们挖,也得到了5000余元的好处费。

  掘开墓葬后,林细生等人从中窃得鎏金铜铺首、弦纹双辅首铜杵舀、豆型铜灯、镂空羽人蟠龙纹金扣饰、铜盘残片、完整的14个七云纹铜饼等珍贵文物。

  根据事先约定的,“林细生负责组织协调,张庆省负责盗掘古墓的技术指导,丁东亮、刘西力、周细生等人负责挖掘,龙寿云、喻阳春、陈全武、廖国祥、李建国和袁进负责望风。所盗文物按本地人占35%、外地人占65%的比例予以分赃”。

  “望城有长沙王墓”传到了山东人王宗敏耳里。王便与张计超商议并约定,由张提供盗墓资金并负责联系销赃,王负责组织人员盗墓。

  2008年8月,王宗敏来到湖南后,便找到了刘胜利、张庆省、李建国等人,在望城县星城镇银星村李家屋场后山选定了墓址后,刘胜利依约负责食宿安排、提供交通工具及协调与本地人的关系;王宗敏负责接收张计超给付的资金并购买作案工具;张庆省负责盗掘古墓的技术指导;刘西力等人负责挖掘;龙寿云、李建国等人负责望风。并约定所盗文物按本地人占40%、外地人占60%的比例予以分赃。

  之后,被告人王宗敏等人组织再次从被告人李建国家住房下面的排水沟开挖一个盗洞至墓室。经过该团伙两次毁灭性盗挖,该墓葬已遭严重破坏。

  此次掘开墓葬后,盗贼们又从中盗得十数件国家一二级文物及一般文物。此后,刘胜利等人积极联系买主,终究案发。

  “王印”真伪 不影响量刑

  长沙市人民政府专门将此案中追回的被盗文物展览。在长沙市简牍博物馆的展厅中,保存完好的千年木胎漆盘、漆耳杯等珍贵汉代文物都在展出之列。

  其中,两个标出了“待进一步鉴定”字样的金印、金玺正是本案被盗“文物”。

  2008年10月,林细生等案犯“看中”了风蓬岭二号墓葬。他们先用炸药炸开一个口子,再用洛阳铲挖开盗洞。此次盗得三级文物双面云纹青玉璧一件以及其他若干一般文物。案发后,上述文物均被追回。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查获一枚“长沙王印”。

  湖南省文物鉴定机构从出土文物的出土背景和文化背景角度鉴定其为真品。但在开庭过程中,部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长沙王印”的真伪存在异议。国家文物鉴定机构从文物工艺水准的角度鉴定该印为赝品。

  随着判决书的下达,对该印、玺真伪的争议稍事平息。

  “上述两家鉴定机构所鉴定的结论均不能排斥对方的结论,故认定该印为真证据不足。”法院认定,对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可予以采纳。

  湖南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至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对文物进行了调包或者作假,所以不能轻易怀疑有文物造假的情况。他说,还将报请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对金印、金玺进行全面鉴定。他还说,在追回的文物当中,一级文物有12件,金印、金玺只是其中两件,而其他一级文物的价值比金印、金玺要更高。

  “被盗古墓都未被发现,所以未被列为重点文物保护。”本案中,权威人士证实。

  文物保护面临新课题

  “12·29”盗墓案发生后,也敲响了湖南省地下文物安全的警钟。长沙市政府于去年7月31日宣布采取5项措施,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设立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文物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文物普查认证和公布进度,制定《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野外重点文物安全防范系统。

  为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长沙市政府还宣布,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文物安全工作,长沙将设立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者最高将可获得2万元人民币奖励。

  “新中国成立后,长沙盗墓现象只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出现过。此后许多年都非常平静,最近为什么突然猖獗起来?”长沙市文物局局长曹凛一度感到不解。

  事实上,近些年古墓被盗案已成高发态势。仅2009年以来,同类案件就在全国各地不断出现。1月,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某村7名侯姓村民疯狂盗掘后唐、汉代等古墓4座。 3月,浙江省台州市一盗墓团伙主犯崔米华,先后50多次参与盗墓,被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7月,郑州警方打掉一个盗墓团伙,10名盗墓分子于2006年至2009年间盗掘古墓10次,盗取大量文物,全部卖给郑州古玩市场。8月,一个由17人组成的盗掘古墓的特大犯罪团伙被南京警方摧毁。9月,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警方通报,3名盗墓嫌疑人被刑拘……

  自上世纪8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各级文物行政管理机构的不断完善,全国盗掘古墓葬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近几年来,盗掘古墓葬现象却出现了迅猛抬头之势。对此,考古专业出身的曹凛分析认为:“文物盗掘案件在各地频繁出现,背后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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