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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院6名执行局法官因腐败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14:16  民主与法制时报

  两任院长“前赴后继”  武汉中院再暴窝案

  六法官“葬身”盘龙城

  核心提示:

  曾经两任院长“前腐后继”的武汉中院,因为执行局的窝案,不得不再次面对舆论的煎熬。

  因同一案件,6名执行局法官落马,使得长年来困扰法院系统的执行乱象,暴露无遗。而执行局腐败官员与地产商的勾连,也在此案中露出冰山一角。

  □本报记者 邓益辉 范 涛发自湖北武汉

  翻过了一个别墅成排的小坡,一块杂草丛生的空地豁然呈现眼前。这块位于武汉黄陂区盘龙城中心地段的空地,面积400余亩,周围清一色的花园洋房早已拔地而起。

  “武汉中院执行局涉案的6名法官,就是‘葬身’于此。”武汉中院一庭长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从去年5月开始,到今年4月,武汉市中院执行局的6名法官先后落马,均与这块闲置用地有着直接关联。

  “宝地”成为“肥肉”

  “我们赢了!”穿着白色制服的女孩子嘴角一扬,语气中满是自豪。

  她是武汉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丰公司)的一位员工。随着武汉中院执行局6名法官落马,致丰公司重新拿回了盘龙城这块目前市值4亿元的闲置地。

  与这块地隔路相望的,是致丰公司已经开发完成的“28街”楼盘,号称武汉市首个商业休闲地产项目。

  早在1993年,致丰公司就在此地拿下600余亩地。当时,该公司刚刚成立1年。

  盘龙城虽被称为汉口的后花园,有“华夏文化南方之源,九省通衢武汉之根”历史之誉,但当时的黄陂,一直是武汉市的城郊接合带,地广人稀。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了解,致丰公司以每亩不到两万元的价格便拿下这块要地。

  但是,这家创始时一穷二白的本土公司,如何迅速筹集出这笔巨额的土地转让金,成为武汉房地产业的一个谜。而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一官员透露,这块地经武汉市国土局批准,出让手续齐全。

  2004年,盘龙城大规模开发启动,这里的地价翻着番往上蹦,致丰的这块核心地段的空地成为了“宝地”。

  2005年,武汉房地产业在盘龙城开始了“群英会”。纵横、名流、宝安、卓越、致丰、宏宇,一同谋划起了这片原本荒凉的土地,制造出一个个暴富神话——花园洋房、联排别墅、独立别墅、大型商业配套项目,各种高端住宅应有尽有。

  在武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中,2008年后盘龙城将成为生态休闲旅游建设工程体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时,致丰公司划出200亩地,开发了“28街”。而其余下的400亩地,当时的市值已经达到1个亿。但与攀升的价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区域的配套一直跟不上。

  “28街”也成为了媒体曝光的对象。《武汉晚报》在2008年底的一篇报道里说:“电机发电,电压不稳,所有的家电成了摆设;供电时间从早上9点到凌晨1点,其他时间靠蜡烛和手电照明……这离奇的一幕发生在黄陂盘龙开发区的武汉‘28街’社区。”

  而当时致丰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就表示,主要是由于销售资金回笼存在问题。

  事实上,在“28街”项目开发后,致丰公司早就显现出“元气不足”。

  “致丰公司在开发初期时资金就不足,拆迁补偿不到位,农民们迟迟不愿搬走。”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一官员说。最终,为完成该项目,致丰公司负债累累。在2008年5月,致丰公司给供电公司的承诺书上就写着,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就有1383万元。

  在这样的情形下,致丰公司无力开发的400亩地,成为众多地产开发商垂涎的肥肉。

  6名执行官员落马

  在房产开发商流口水的同时,武汉中院执行局几名法官同样蓄势待发。

  “我们当时只欠了2000万的债务,却被查封了一块价值上亿元的土地。”致丰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是一起典型的执行局“超标查封”腐败案例,随后该地经过评估,最终以低价拍卖给武汉市某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执行局超标查封土地或房产后,就会迅速找到一家评估公司按市价正常评估,再和与自己有紧密联系的拍卖行达成私下协议,最终确保事先商定的企业中标。”武汉房地产业内人士将执行腐败的流程一语道穿。

  此前,“中国第一烂尾楼”事件已经清晰地展现出蹊跷拍卖背后的谜团。

  2002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院,负责解决“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对其进行拍卖。当年10月,广州商人范俊业控制的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在拍卖中胜出,以低价购得“中诚广场”,并很快出手转卖,净赚4亿多元。

  当时,外界感觉拍卖存在诸多蹊跷,但并不知其中被人做了手脚。

  直至2008年6月,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因在“中诚广场”拍卖中有违纪行为,被中纪委“双规”。其后,曾利用最高院副院长分管执行工作的身份,向杨贤才发过指示的黄松有被牵出。消息传出,众人恍然大悟。有报道称,黄松有在拍卖“中国第一烂尾楼”中,受贿数目达到300万元。

  另有深圳中院原副院长裴洪泉等5名负责执行的法官,在评估、拍卖过程中收受贿赂,从而引发窝案,开特区法院腐败之最。

  武汉中院执行局窝案的情形同样如此。“他们的胃口好大,不是一万两万的小钱,中标企业每次对他们出手都在20万以上。”武汉中院一庭长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而与此前执行腐败案不同的是,武汉中院执行局6名法官的问题,是通过致丰公司的诉讼一步步被揭露出来的。

  因为不服武汉中院的“超标查封”,致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欲从中标者手中拿回属于自己的400亩闲置用地。

  5月27日,在武汉香港路汉口银行大厦17楼,记者见到了致丰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他长叹了一口气,说:“官司虽然赢了,但我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为地块被查封,影响了我们公司长期的规划发展。”

  诉讼期间,武汉市检察院介入此案调查,并指定江汉区检察院办理此案。

  记者拿到的一份武汉中院执行局落马官员名单显示,2009年5月,副庭长李绪腊第一个被捕。到了2010年4月10日,副庭长金小璐(女)、执行员胡荣、明君一同落马。几天后,执行局副局长骆国安、执行员史明二人紧接着落马。

  同一个法院执行单位,因为同一个案件,短时间内6名执行官员落马,这在中国司法史上实属罕见。

  目前,此案仍在江汉区检察院紧锣密鼓的侦查之中,不日将提起公诉。

  执行局走向前台

  究竟有多少企业和个人“栽”在武汉中院少数领导和个别腐败法官手上,目前仍不得而知。而对于武汉信泰房地产公司这样一家房地产企业来说,已经被翻来覆去折腾了7年之久,仍然讨不到说法和法律的公正。

  武汉信泰房地产公司在土地拍卖中,作为案外人,因为执行局的强行干预转卖土地,损失惨重。

  2001年7月7日,湖北省高院判决中英时装公司支付武汉塑料公司房屋转让费352万元,到期后中英公司未能履行。武塑公司随后申请市中院执行,中英仍不能履行债务。

  数月后,武汉市中院裁定将中英公司位于新华路面积近5亩的土地折价抵偿给武塑公司。2004年3月29日,武塑公司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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