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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现状调查:每天患尘肺病死亡人数是矿难2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1日14:19  东方网

  在山沟沟里,在地下几百米,煤尘使得他们除了红色的嘴唇和眼白外,脸和脖子都是黑的。洗去煤尘,人们会发现,因为长期见不到阳光,他们的肤色都显得十分苍白。

  他们就是煤矿工人,一大群在暗无天日的井下,顶着塌方、瓦斯爆炸、透水等的危险,与风湿病、粉尘病相伴的男人们。

  在煤产量占世界35%的中国,到底有多少矿工?他们都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什么,让他们选择在这样高危的行业下工作?中国矿工的千人死亡率是多少?当采煤成为他们生存的不二选择,我们应该用什么来关注他们的生命?

  为什么当矿工?

  师瑞龙,男,28岁,未婚,山西乡宁县农民。

  石健中,男,40岁,枣岭乡人,农民。

  马当球,男,31岁,乡宁县西郊口乡人,有一5岁儿子。

  韩青利,男,38岁,乡宁县农民。

  白学堂,男,42岁,枣岭乡枣湾村人,农民,有一个女儿,有十几年的矿工经验。

  白晋冬,男,22岁,枣岭乡岭上村农民,单身。

  ……

  他们,都是王家岭煤矿附近的农民。有的刚入行,年轻力壮,有的有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矿工经历,井下作业经验丰富。透水事故发生时,他们都在王家岭煤矿上工作。师瑞龙、韩青利在巷道透水后跑了出来,石健中、白学堂、马当球当天是中班,正准备下井,如果再晚一个小时发生透水事故,被困的将会是他们。白晋冬因为所在的作业面高,躲过一劫,在井下困了190多个小时后获救。

  正值青、壮年的农民,是中国百万井下矿工的主力军。煤矿井下的工种很多,而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采煤工和掘进工。采煤工的活是最脏的,掘进工是最累的。“一个煤矿年产煤量,都是出自采煤工之手,只要是正常采煤的情况下,他们上井时都是黑黑的!”石健中向本报记者说,在煤矿系统中,采煤工是最脏的,但也是最挣钱的!

  而掘进工主要是在井下掘进巷道,井下四通八达的道路,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回风巷等等都由掘进工一点点挖出来。普掘是用炸药一点点炸出一条道路,综掘是用掘进机切割行进。“碰到煤层他们就会变黑,碰到岩层他们可能就变白了! ”石健中介绍说,掘进工是井下最累的工种,收入比采煤要少,比其他工种要多一点。“家里只有三四亩地,还经常闹干旱,靠老天下雨靠不起,种田养不了全家。”石健中说。赚钱养家,是石健中等人下井的主要原因。

  效益好一点的煤矿,采煤工一天的工资是一百七八十块钱,而建筑工地的技术工人,一天的收入也只有一百块钱,一个月下来,就相差两千多块钱,这也是石健中放弃在基建单位当电焊工,而到井下当采煤工的原因所在。

  用生命承受生活之重

  在可涧煤矿, 42岁的白学堂是这个班组中最年长的一位。“之前是在私人的小煤窑,这儿干一年那干半年,反正山西的煤窑也多。 ”白学堂用“打游击”来形容自己工作的流动性。比起国企的合同工,当地的农民更喜欢当临时工,“反正都是下井,合同工受的约束要多得多,也不多赚钱。 ”

  如果煤矿离家近,白学堂就骑摩托车上下班。若是冬天,还没等到家,手脚就都被冻麻木了,像猫咬一样疼。如果矿上离家远,他就索性吃住在矿上。规模小的煤矿,矿工们基本都住在活动板房里,上下铺,六至八个人一个房间。规模大些的煤矿,都有固定的矿工宿舍、食堂。食堂的伙食不敢奢望,“吃饱就行”。

  白学堂上的是白班,早晨不到八点下井,下午三点多出井,洗洗澡吃过饭,天就黑了,“基本晒不到太阳。”在井下,一不小心就会手断脚断,遇到矿难,更是九死一生。终年工作在阴冷的井下,使得很多矿工都患有风湿,无处不钻的煤尘更是严重伤害着他们的肺。

  由于长期工作在粉尘环境,吸入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等粉尘,肺组织会逐渐纤维化,以至于肺部功能丧失,造成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甚至会因为无法呼吸窒息死亡。 2010年一份官方的报告显示,我国煤矿有265万接尘人员,每年有5.7万人患上尘肺病,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而对于这种严重的职业病,目前国内外尚无理想的治疗方法。比起矿难,这种无形的威胁显得更加危险,数据显示,矿工每天患尘肺病死亡的人数甚至是矿难死亡人数的二倍。

  在矿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民谣:“远看煤矿像天堂,走近煤矿像牢房。人人都说煤矿好,傻冒才往煤矿跑”。白学堂说,在煤矿干了大半辈子,他害怕了大半辈子。透水、瓦斯爆炸、冒顶、塌方,种种威胁潜伏在矿工身边。二十年来,白学堂经历过几次有惊无险的矿难,也眼睁睁地看过刚刚还在与自己说话的工友被活活压在煤板之下,血肉模糊。简单地处理后,煤尘便随着采煤机的声音将巷道填满,仿佛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

  “如果在井下断胳膊断腿,矿上还会管,如果患上尘肺病,像我们这种流动着当矿工的人,根本没处去维权,就只能认命。 ”白学堂说。

  宿舍有电视,没有信号。到了晚上,白学堂通常会与其他矿工们一起打打扑克,“也赢钱,但玩得特别小。每个矿工家里都有一家老小,输赢动大了,家人就得饿肚子了。而大家出来,都是为了养家的。 ”

  有人说,煤黑子是把赚钱比生命看得还重的人,对此,白学堂并不认同,“不都是为了家,想多赚点钱,过上好日子嘛! ”

  煤矿工人的死亡风险

  以下是记者根据官方公布的矿难死亡人数,统计出的2001年至2010年近十年的煤矿事故死亡数据:

  2001年,矿难死亡5670人;2002年,矿难死亡6995人; 2003年,矿难死亡6702人;2004年,矿难死亡6027人; 2005年,矿难死亡5986人,2006年,矿难死亡5770人,2007年,矿难死亡3758人; 2008年, 矿难死亡3215人; 2009年,矿难死亡2630人; 2010年,矿难死亡1149人。

  从数据上看,我国矿难死亡人数正在逐年下降。今年5月31日,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在北京对媒体表示,中国煤矿2010年比2005年,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9%,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58.6%,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73%。今年以来,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

  煤矿工人职业生涯中的死亡风险到底有多大?对此,早在2003年,国家安监局的有关部门提出改革统计指标体系的设想,在煤矿伤亡事故统计中增加千人死亡率的项目,但到目前,这一统计数据还没有正式形成。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近十年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为47902人,平均年死亡4790人。我国著名作家,历史学家吴思在《血酬定律》一书中,则计算出2002年与2003年我国煤矿工人的年均死亡率3.98‰,即平均每年的千人死亡率为3.98。

  中国矿业大学一位研究生根据2009年我国煤炭年产总量与煤炭行业全员平均效能,推出中国2009年井下矿工116万的数字,煤炭行业2009年矿难死亡人数为2630人,就此,推出2009年矿工千人死亡率为2.3人。再引入概率的概念,这位研究生得出:按每个矿工在井下工作30年计算,那么矿工在井下遭遇矿难死亡的概率将是0.06674749,接近7%。

  我国矿工平均3.98的千人死亡率与7%的矿难死亡概率皆是非官方数据。但有一组数据是官方的,即我国每产二百万吨煤,就有可能有一名矿工遇难的数字。“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煤炭事故的总量依然偏大,煤炭等矿产行业仍然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在一次公开讲话时说,“从2002年到2009年,这八年时间,全中国煤矿死亡41064个人,死亡率每百万吨0.49个人。 ”

  当采煤成为不二的生存选择

  2011年10月29日18时许,位于湖南省衡山县长江镇的霞流冲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目前救援工作宣告结束,除了前期升井的6人幸存,其余29名井下矿工全部遇难;

  10月27日凌晨0点36分,河南焦作九里山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4人遇难,目前仍有4名矿工下落不明;

  10月11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被困井下的13名矿工全部遇难;

  9月27日4时30分左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天隆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人遇难,5人失踪;

  9月16日,山西朔州中煤集团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至少造成10人遇难……

  如此密集的透水事故,瓦斯爆炸,让人想起2010年3月28日王家岭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的透水事故。在那次事故中,共有38人死亡、115人受伤。

  每个冰冷的尸体背后,都是女人与孩子们撕心裂肺的嚎哭。

  在山西,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女人的第一任丈夫死于矿难,留下她和一个孩子,这个女人得到了七万元的赔偿。再婚后,她的第二任丈夫又死于矿难,留下她带着两个孩子,煤矿主给了她十五万的赔偿。几年后,她的第三任丈夫也在矿难中去世,她向有关部门索要40万元的赔偿,因为,她现在需要抚养4个孩子。

  2010年3月28日的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最终被认定为“是一起在积水情况未探明就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且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出井下人员而引发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据报道,王家岭矿难39名事故责任人已被追究责任,其中,中煤建设集团第一建设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以下称中煤一建六十三处)副处长兼碟子沟项目部经理姜世杰、王家岭矿区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部部长贾剑勇、中煤一建六十三处兼碟子沟项目部安监站站长常世坤、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项目监理处碟子沟项目监理部总监代表葛廷福等9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洪宇,华晋焦煤公司董事长温百根等30名事故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2009年9月8日凌晨1时许,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的新华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6人死亡。该矿系一私营煤矿,既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又无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11月17日,原矿长李新军等4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等。

  然而,用判罚、撤职、行政与党纪处分来让相关责任人为矿难负责,相比于无价的生命,天平显然难以平衡。当采煤是矿工们不二的生存选择,如何将矿难的发生率降到最低,将矿工们的死亡率降到最低,这才是我们最需要关注和思考的命题。 特派山西记者 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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