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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文建华通讯员梁少芬)从4月12日开始,广州市公安局加班加点,为7000多名被批准入户广州 的适学龄儿童发放准迁证。 据了解,为让学龄儿童在入学报名前解决其入户问题,市公安局户政处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通过电脑处理,从逾4 万份申请入户材料中,筛选出今年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及去年因指标限制未能解决入户的学龄儿童7000多名,全部审批完 毕。凡属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8月31日出生,且已申请被批准来市随父(母)入户的儿童,将由各区分局派出 所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入户领取准迁证通知单》,领取入户通知的申请人按规定办理有关交费手续后,凭入户通知在规定时 间内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办理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4月份领取准迁证具体时间如下:荔湾区:12、13、14日越秀区:15、16日东山区:17、18、19日 海珠区:20、21、22日天河区:23日白云区:24、25日黄埔区:26日芳村区:27、28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 上述时间内领取准迁证的市民,可在4月28日后在正常发证时间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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