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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办学校换发“新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34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记者从市教育主管部门获悉,从本月开始,南京所有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将换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来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一律废止。今后,凡是没有换发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不在审批范围内的办学活动都不得举行。

  此次换发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一律不收取工本费。 (水木 刘家智)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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