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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生活如何保障?民政部详解民生热点

“事实孤儿”生活如何保障?民政部详解民生热点
2021年01月27日 09:39 人民日报海外网

  原标题:“事实孤儿”保障、未成年人保护、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详解民生热点

  记者 陈劲松

海春作(新华社发)海春作(新华社发)

  日前,民政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5.3万名“事实孤儿”纳入保障

  “事实孤儿”,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强“事实孤儿”保障,是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2020年1月1日,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开始实施,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目前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

  2020年底,民政部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在拓展保障对象范围、优化父母失联认定程序、加强监护指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父母失联认定”是基层反映较多的突出难题。对此,通知提出三种认定方式:一是先报案,由公安部门接警处置查找,出具查找情况回执单;二是对公安部门难以出警处置查找的,采取“个人承诺+邻里佐证+村(居)证实+乡镇(街道)查验+民政部门确认”的方式认定;三是对其他复杂情形,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新未保法实现9个“首次”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施行,这是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增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专章。这次修订在民政业务领域实现了9个“首次”。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表示,这次修订有很多创新和亮点,单就民政业务领域看,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首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首次系统全面阐述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及禁止行为,首次明确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首次明确了国家长期监护、临时监护的情形,首次将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法律保护,首次提出了委托照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首次将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保护范围,首次要求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节

  春节临近,如何在冬季严寒、疫情防控等形势下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再刚表示,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妥善安排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加强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监测排查,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全国共有4420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65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842元,分别同比增长7.7%、11.3%。

  二是财政部、民政部提前下拨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41.62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需求。

  三是督促地方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为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

  四是部署地方根据食品等物价波动情况,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五是明确对受疫情影响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采取增发救助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生活物资、暂缓退出低保等方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是指导北方地区实施冬季取暖救助,确保寒冷地区困难群众冬天不受冻。黑龙江、辽宁等北方地区累计发放取暖补贴超过18亿元。

责任编辑:王树淼 SN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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