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国家卫健委:拟规定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国家卫健委:拟规定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2021年11月28日 11:31 央视网

  原标题:国家卫健委:拟规定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就《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管理办法》提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指导同级质控组织定期梳理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清单,并按有关规定公示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责任编辑:胡越 SN231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