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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又一城解除二手房限购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又一城解除二手房限购
2022年05月22日 08:49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又一城房地产新政落地。

  据认证主体为“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大连发布”消息,5月20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大房稳办〔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售房需求、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等方面对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完善,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大连市此次房地产新政从适当调整完善限制政策、满足合理售房需求、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以及完善一房一价备案制度等4个方面出台多条措施。

  在限制政策方面,大连市此次《通知》明确当地中山区(不含东港商务区)、西岗区以及沙河口区为限制区域,较2018年的政策减少了高新园区。同时,非限制区域住房套数将不计入总套数,且在限制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不再受已有住房总套数限制。

  完善限购政策

  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适当调整完善限制政策,可以说是大连此次房地产新政的重点内容,占据了《通知》的近半篇幅。

  大连市此次《通知》规定,对居民家庭在大连市中山区(不含东港商务区)、西岗区、沙河口区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实行限购政策。

  此次新政发布前,大连市执行的是2018年发布的限购政策。相比2018年的政策,大连市此次限购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限购区域的减少以及住房套数的认定方面,并对二手房、高层次人才购房等进行特殊规定。

  具体而言,大连市此次新政规定,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制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即同样是在限制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商品住房。

  相比2018年的政策,大连市此次限购区域减少了高新园区,并对中山区进行了限制,且规定非限制区域住房套数将不计入总套数。

  对于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大连市此次新政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大连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住房限购套数由此前的拥有1套及以上增加至2套及以上。

  此外,大连市此次新政还对部分情况作出特殊规定,如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制区域拥有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可在限制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大连市户籍的成年子女家庭可与父母家庭(不限户籍)作为整体共同申请购房资格,购房套数认定按照申请家庭整体可购买的总套数确定;当地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也可按家庭需求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住房。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大连市此次新政规定,居民家庭在限制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不再受已有住房总套数限制,意味着当地解除了购买二手房的限制政策。

  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

  除限购政策调整外,考虑到家庭特殊情况,大连市此次新政还对限售政策进行了调整。《通知》规定,因家庭成员患病、就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情况的,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承诺,可解除对其限售住房的限制,满足合理售房要求。

  在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方面,大连市此次《通知》提出要结合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实际,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贷款支持力度。

  大连市此次《通知》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准确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合理确定每笔贷款利率,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区分项目风险和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房贷还款计划。

  在完善一房一价备案制度方面,大连市此次《通知》提出,各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严格控制均价涨幅,实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实际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结合市场情况合理确定下浮比例。

  同时,大连市此次《通知》还提出支持鼓励各房企扩大对教师、先进工作者、抗疫英雄、科技人才等特殊群体的购房优惠力度。

责任编辑:胡越 SN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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