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秘书局、办公室、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定于9月11日至15日举办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以下简称竞争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公平竞争宣传倡导,让公平竞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公平竞争文化更加蔚然成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公平竞争理念,培育公平竞争文化。
(二)集中展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扩大公平竞争治理国内外影响力。
(三)加强新修改《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强化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合规主体责任,打造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公平竞争的企业文化,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平竞争治理,营造更加浓厚的公平竞争社会氛围。
(四)加强对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工作成效和下一步工作举措的宣传解读,引导行政机关增强公平竞争意识,更大范围凝聚各方共识,增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四、活动安排
(一)经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并择优选择,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安排工作计划》(附件1),确定各类宣传活动100项,请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现有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积极推动地方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加强与经营主体、消费者等交流互动,不断扩大公平竞争政策影响力。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唱响主旋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展现我国公平竞争政策取得的重要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合力。竞争周使用统一的宣传口号、标识和主题海报(附件2、3),并可围绕竞争周主题因地制宜制作推广其他宣传产品,增强集中宣传效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凝聚公平竞争共识,共同引导全社会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升公众参与度,增强社会各方面对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理解和认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采取有效举措,积极维护良好舆论环境。
(四)严明工作纪律,厉行勤俭节约。竞争周活动各组织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竞争周各项活动要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经营主体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请竞争周活动各组织单位及时收集汇总竞争周活动有关影像资料,总结竞争周活动成效和经验。有关活动图片及视频请于9月18日前、活动总结请于9月25日前报送至总局竞争协调司(请有关部门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总局“公文交换系统”报送)。
附件:1. 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安排
2. 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宣传口号
3. 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标识和主题海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