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广网
习近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这段话出自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讲话。
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这“三留守”群体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也是现阶段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些年,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加快,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数量庞大,他们在接受义务教育、发展生产、致富创业、自我保护等方面能力还比较弱,农村留守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越来越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各地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在加强农村留守群体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情感关爱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年来,我国基本民生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民政部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制度,构建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截至目前,全国共配备5.5万名儿童督导员、66.7万名儿童主任,他们常态化为当地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在完善老年人福利方面,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等实现了省级全覆盖。同时,强化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已有1420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371.7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今天,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新征程中,我们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留守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要加大投入,确保农村留守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照料,公共服务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要强化基层治理,发挥好每个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卫生室和家庭的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乡村文化中心、健康中心、幸福食堂等,增强农村留守群体的获得感、安全感、归属感。此外,还要引入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文化下乡、社会公益活动等,拓宽农村留守群体的人际交往渠道,让每一位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都真正能感受到“大家庭式”的关爱。
本期特约专家:冯丹萌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