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暑假虽已过去一段时间,但因未成年人购买游戏币、游戏皮肤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曝出。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智慧315”平台接到多起有关未成年人游戏付费的投诉。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消费行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所为,家长可以主张退回充值的钱款。
消费者李先生投诉反映,其孩子网购“蛋仔派对”游戏币,销售客服不断诱导孩子付款,仅7月10日下午,就消费了近8500元。消费者杨女士的孩子用家里老人的手机,通过网络平台购买“蛋仔派对”的皮肤,两笔交易共花费435元。杨女士向客服投诉要求退款,最终只退回了130元。
那么,未成年人父母帮未成年人追讨购买游戏币、游戏皮肤钱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镇江市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律师傅小景表示,《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网购平台消费的行为是无效的,无论其金额是多少,家长即法定代理人可以主张退回。
《民法典》还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商平台的消费行为,应分两种情况: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消费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家长无权主张退回。反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消费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效力待定,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有效。如果家长对孩子的大额消费行为不予追认,则为无效的行为,可以主张退回。
按照一般民事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有所保护,但在实际维权中,家长普遍面临着“举证难”的问题。那么,如何证明网购游戏币、游戏皮肤的行为是未成年人所为呢?
傅小景表示,举证总体上要注意时间、消费记录、聊天习惯等细节,尽可能多地提供佐证。如游戏消费的时间集中在寒暑假、双休日等,孩子休息在家的时间;聊天对话的语言表述能体现出未成年人的习惯和特点;与孩子一同玩的同学也可以出具证明。此外,父母及其孩子的其他长辈确有未实际注册、未消费、未在场等相关证明等。将这些证据材料汇总整理,形成证据链,才便于主张追回未成年人消费的款项。
“要从根本上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镇江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引导商家和平台进一步完善实名认证和家长同意制度等平台规则,对大额消费采取如人脸识别、电话(密码)确认等加密措施;对于恶意欺骗、诱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家长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培养其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手机、银行卡等。(薛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