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冬季,电热水袋、电暖手宝成为消费者的“御寒神器”。然而,市场上销售的暖手器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如果选购不当,便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浙江省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消费监督过程中发现,已于2010年禁止生产的电极式电热水袋在市场上仍有出现。对此,台州市消保委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暖手器类产品时,要注重产品的安全性,尤其不要购买电极式热水袋。
不要购买电极式热水袋。选购时可用手适当按压电热水袋,如果整个中间部位没有明显发热元件,里面是两节圆柱体,则为电极式,建议不要购买;如果明显摸到一个网状物体,那就是发热丝式;如果能摸到一块体积较大的U形、圆弧形管子的硬物则为电热管式,发热丝式和电热管式的可以选购。尽量不要选购自行注水的电暖手器,如果水量控制不好,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若消费者发现商家在售卖电极式热水袋,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不要购买“三无”产品。消费者要仔细查看电热暖手器的产品规格、型号、商标是否与说明书一致,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执行标准等,正规产品执行标准号应为GB4706.99—2009和GB4706.1—2005。
检查产品状况。消费者要仔细查看电热暖手器的外观,看产品做工是否精细、材料的厚度是否能达到耐热要求以及产品的水塞是否连接紧密等;检查产品是否有安全保护装置,不要购买无防气压过高保护装置的暖手器。
阅读使用说明。消费者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和警示说明,严格按照产品警示和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
注意通电安全。储热(充电)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观察,安全充电完毕后要及时断开电源,并将电源线拔离电源插座。
保存购物凭证。消费者购买暖手器时应保留好发票、购物小票。一旦发现自己所购暖手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或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