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3月13日,《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以下简称催收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规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这是我国首个聚焦贷后催收业务的国家级规范,其发布实施有效填补了贷后催收环节长期存在的规范空白。
催收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包含催收的适用范围、相关术语定义、风险控制总体要求,以及制度管理、组织和人员管理、业务管理、金融机构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重大事项风险报告、业务信息共享等要求。催收国家标准明确,向担保人等连带责任人催收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为限。
催收国家标准规定,双方未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不应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进行。催收人员应在首次联系时向债务人及联系人表明所代表的金融机构和催收机构(如有),不应隐瞒或伪造身份,不应以个人名义开展催收。催收人员应客观陈述,不应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有误导性的表述,不应夸大事实(如夸大债务金额、违约责任、法律后果等),不应编造不存在的事实(如虚构不良信用记录或黑名单等)。催收人员不应以催收名义收取额外费用,不应诱导或逼迫债务人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筹集资金以偿还债务。催收国家标准强调,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对催收全过程进行记录,并确保记录真实、客观、完整。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向金融机构提供完整的催收记录,相关记录应至少保存两年。
信息披露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催收国家标准规定,金融机构应通过官方网站等本机构官方渠道统一公开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合作期限等有关信息并及时更新,还应根据金融管理部门、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相关要求在指定渠道上进行披露。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均应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的主体责任,在收集、使用、加工、提供、传输、存储债务人相关个人信息时,均应制定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标准、政策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业务操作管理、数据信息管理、权限管理、作业场地及机房安全管理等。
催收国家标准明确,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均应严格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对于投诉对象为本单位的投诉行为均应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与投诉人保持沟通,避免矛盾激化。第三方催收机构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发生重大违法违规催收行为;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事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对涉嫌违法违规催收和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问题的整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形,金融机构应立即终止委托。
据悉,催收国家标准适用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也适用于金融机构按照规定转让债权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债权受让方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催收业务。金融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贷、个人非网络消费信贷(含信用卡类产品)贷后催收业务,也可参照使用。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催收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从业机构合规管理水平、识别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权威依据,是贷后催收行业迈向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步。下一步,协会将持续推动标准落地实施,不断加强贷后催收自律管理,推动贷后催收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