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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老乡背后一枪 干哥哥原是大色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03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许晓旋通讯员倪斌鹭涂学斌)因与素不相识的老乡说话投机而结拜为干兄妹,不料羊入虎口,竟被干哥哥强奸。这名“干哥哥”李某因强奸罪近日被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江西人李某曾因犯强奸罪于1997年11月被江西省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4年初,他来到厦门集美,以摩托车载客赚钱谋生。

  2004年夏天,李某发现经常有一个容貌清秀的女子搭乘他的摩托车,于是借机与之攀谈,巧的是,这名女子吕某也是江西人,在集美的一家工厂打工。此后,李某经常让吕某免费搭乘他的摩托车,并经常约吕某出来聊天、吃饭。由于在异乡见到老乡,吕某放松警惕,接受李某的“好意”,不久,两人结拜为干兄妹。

  2004年10月2日晚9点,李某酒后将吕某约至集美区杏林化工学校门口的草坪上聊天,然后强行将其按倒在草坪上,使用压手腕、掐脖子及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吕某发生性关系。2004年10月4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集美法院认为,李某出于强奸的故意,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李某具有前科,对其应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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