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户两年前买的房因手续问题至今未入住,对此,开发商却称“是其个人的事”395万买套闹心商服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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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03 新晚报 |
本报讯 (实习生 杜廓记者田瑷璞)个体业者姜淑芳花395万元于2003年在大自然家园购买了一处商服房,开发商承诺当年年底可进户。然而,事隔近两年,因开发商手续不全,姜至今未能进户,不仅给其造成巨大损失,而且该小区200余户居民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据受姜淑芳的委托代其全权处理此事的吕明远讲,姜于2003年6月27日与商服房的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发商于2003年12月31日将姜所买的商服房交付使用,如果逾期不交60日内,开发商按日向姜支付其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后,开发商按日向姜支付其已交付房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吕说,2003年底,因开发商手续不全,姜不能进户,而商机又不等人,所以姜从2004年8月开始租房经商,迄今此项费用已花40万余元。 另据“大自然家园”200多户居民反映,他们从2003年底入住时,即支付了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费用,但去年开发商却将这笔费用退给居民,并至今没有为他们办理房屋产权证。 记者就此采访,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证实,“大自然家园”目前并未经过质量验收。对此,该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称,2003年底,姜所买的商服房就具备了入住条件,只是至今未经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因此手续不全而已,姜迟迟不肯入住是其个人的事。时至今日他们未给“大自然家园”入住居民办理产权证,则是因去年冬天消防设施配套工程没有完工。 市房产住宅局商品房管理处认为,该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其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待天气转暖,他们便立即施工,争取今年6月给已入住的200多户居民办理产权证,同意与姜协商,并适当赔偿其未进户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