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千万元 一审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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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3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3月16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被社会广为关注的“千万巨贪”、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上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决定对他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62岁的毕玉玺,原系北京首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1993年至2004年间,他利用职权,接受他人的请托,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款、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004万余元。 法院还查明,毕玉玺在担任首发公司董事长期间,于2001年6月违反国家规定,用公款为公司的15名员工购买投资型养老保险,致使国有资产人民币300万元被私分。 鉴于毕玉玺涉嫌犯罪被审查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的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大部分赃款被追缴,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17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