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两官员受贿判刑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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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6:1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级法院对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副处长孙国栋、投资管理处一科科长冀跃平受贿一案作出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 2002年初,四川省财政厅决定对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增加600万元经费预算,但地勘局并不知情。投资管理处处长雷应全(另案处理)向地勘局声称可以给其下属的三苏矿泉水项目新增投资600万元。地勘局递交申请后,孙国栋、冀跃平在各自的审核、审查环节均同意划拨。同年6月10日,四川省财政厅向地勘局追加预算600万元,雷应全向地勘局吴某提出要10%股份。后应雷的要求,吴某分别送给孙国栋、冀跃平各15万元。 去年5月,四川省纪委对孙国栋、冀跃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二人分别交代了各收受15万元的问题,并退还全部赃款。同年11月9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判决二人有期徒刑8年。孙国栋、冀跃平以“拨付600万元是履行职务上的行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等为由,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孙国栋、冀跃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