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节能不达标不准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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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7:39 时代商报 |
【本报讯 】(时代商报记者马薇)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建设厅获悉,今后,新建住宅节能达不到50%,一律不准销售。 据了解,今年辽宁将重点建设节约型城镇,注重发展节能节地型住宅,房地产开发的重点将瞄准“节能”概念。省建设厅要求,今年新建民用建筑要全面执行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有条件的城市要开展建设节能率65%的试点工作。全省将严把新建住宅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项目,已经完工的不予验收备案,不予办理销售许可,并责令其整改。 此外,今年辽宁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建立节能建筑强制性标识制度,纠正城市和建筑照明因过分强调景观效果而浪费能源的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