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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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9:18 东方早报 |
上海市民可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点取阅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的文件了。昨天下午,记者在“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的批准文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据了解,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本市征用集体所有本地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本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情况》以及住宅建设、重大工程配套住宅、房产交易登记、物业管理、应急维修,“平改坡”等信息。 上海去年5月1日在全国各省级地方政府中第一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7个月的时间,上海财政共投入2578万元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平均每个市级机关支出达31.7万元,而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向市民收取的成本费共计4306元。 大投入为上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在去年的行风政风评议中,其得分居各项指标之首。截至去年12月底,上海市15个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的信息已经达到了11717条,全市共有176万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市公安局、房地局、人事局、工商局和文广影视局成为上海接受咨询量最多的政府机关。城市规划、扶贫、优抚、公务员招考等市民关心的问题成为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会上要求政府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切入点,首先要准确把握“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尽快明确公开的细化标准,清晰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此外,当前还要抓紧政府信息公开的整合共享机制,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之间快速的信息传递,提高行政效率、行政透明度和整个社会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