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桥伤人 伤者控告无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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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9:48 东方今报 |
今报驻马店讯 骑摩托车陷入桥面上的一个坑槽,从此,39岁的涂文祥便不再有正常人的生活。至今仍控告无门。 涂文祥是驻马店市驿城区桑王庄村民。2004年9月27日晚,他骑两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至市风光路南段一座大桥上时,因躲避其他车辆,前轮突然陷进桥面上一个坑槽内,他连人带车被摔出十几米远,后被送到医院急救。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为单方肇事。涂在第159医院住院治疗1个多月,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但还是留下了终身残疾。2005年3月3日,驻马店市公安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认定涂文祥头部损伤属重伤,肢体伤残等级为三级。据涂的家人事后查看,事发时大桥上的塌陷处是一个长约1.5米、宽0.6米左右的坑槽。2005年年初,涂文祥委托律师欲起诉“陷害”他的大桥管理方。据其律师讲,他先后找了驻马店市、驿城区及开发区相关部门,但这些部门都说桥不归自己管,至今没能找到桥的“主人”。由于没有被告,涂文祥至今起诉无门。3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负责城区道路建设的驿城区交通局。该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该桥的管理权应该属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郭应峰告诉记者,“肇事”桥管理权“可能在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开发区市政管理局一名姓韩的副局长则对此予以否认。 作者:记者 王海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