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开审“连锁诉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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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3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3月16日,都匀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都匀港龙大酒店诉荔波县教育局名誉侵权案及荔波县教育局诉港龙大酒店财产赔偿案。这起“连锁案件”的起因缘于去年10月21日,荔波县教育局将车停放在酒店公共停车区域时,车窗被砸坏,车内物品被盗。 2004年10月21日,荔波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入住都匀港龙大酒店,次日上午9时许,发现停放在酒店停车场的“贵J80756”轿车左车门的玻璃被砸碎,放置于车内的价值7540元的数码相机已不翼而飞。荔波县教育局工作人员遂向酒店提出索赔要求,但未能与酒店达成一致协议。随后,荔波县教育局打印了写有车辆在港龙大酒店发生被盗现象等内容的《敬告书》张贴于车身上,并将车辆停放在港龙大酒店公共停车区域内(本报曾作报道)。 由此,港龙大酒店认为:在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荔波县教育局此举对酒店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此,港龙大酒店将荔波县教育局告上了都匀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荔波县教育局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针对这一说法,荔波县教育局辩称:《敬告书》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写的,并不代表荔波县教育局,但是所写的内容并不为过,如果说因此造成酒店形象受到损害,那也是港龙大酒店自己造成的。 同时,荔波县教育局起诉港龙大酒店,请求法院判令港龙大酒店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赔偿其各种损失2.9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而酒店方辩称:荔波县教育局的车辆并没有交付给酒店看管。其次,酒店未与荔波县教育局建立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因此荔波教育局的索赔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由于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