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刨除父母退休金再算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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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4:24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祝勇通讯员杨亚明)父母退休金被纳入家庭人均收入计算,致使生活困难的部分家庭人均收入超出广州市最低保障线而不能享受相关低保优惠政策。昨日,东山区政协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按照实际情况,改进低保计算方法,不应将父母退休金分摊到其同户同住的家庭成员中一起计算。 残疾人与父母同住难享低保 东山区政协委员单朝阳介绍,以东山区为例,目前就有部分残疾人士因为身体有残障,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仅仅依靠父母的退休金维持生活。这部分残疾人由于与父母同户同住,根据目前的人均收入计算方法,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须把父母退休金计算在内,这样的话使得许多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了广州市最低保障线。 单朝阳认为,父母具有劳动能力时为社会创造了财富,所以当他们老迈并失去劳动能力后,社会以退休金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回馈,发放退休金是为了保障“父母”的晚年生活,不应将父母的退休金分摊到其同户同住的家庭成员中一起计算;其次,一些残疾人士的父母随着年龄不断增大,各种病患开始出现,日常开支和医疗支出不断增大,很多残疾人家庭生活变得也日益窘迫;第三,有些残疾人在各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都结婚生子,但是很多残疾人的配偶一般都是外地人,一般都没有本地户口,这在就业上出现一定困难,他们的孩子在上学等问题上也不能享受低保家庭孩子享受的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委员建议低保算法应改进 针对上述情况,单朝阳特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改进低保计算方法,不应将父母退休金分摊到其同户同住的家庭成员中一起计算。而作为政府,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四级残疾人解决就业问题,例如,可由区残联牵头,在有条件的、残疾人较多的社区引入一些残疾人士从事手工类加工项目,使残疾人通过劳动,能够自食其力,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