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公司状告北京某报侵犯名誉权索赔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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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5:49 人民网 |
人民网武汉3月17日电记者钟心报道:记者近日获悉,武汉一公司状告北京的《民主与法制时报》名誉侵权已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向先后刊登了两篇内容重复的批评报道的《民主与法制时报》以及撰写该文的两位作者一共索赔人民币50万元。 原告是武汉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律师对记者说:“《民主与法制时报》的行为是极不正常的,哪有像这样办报纸的呢?去年底,该报在相隔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连续以一版半和整版篇幅先后两次刊登了两篇内容重复的批评洪港公司的报道。该文作者在没有采访当事人的情况下发表与事实不相符的文章,作为作者和刊发文章的媒体对此事都负有重要责任。” 该公司董事长张钜文对记者说:“该报道严重失实,那两篇文章的主要事实几乎都是虚假的。首先,洪港公司根本不是国资公司,它是一家由港方控股的合资公司(中港出资比例3:7),并且中方股份实际资金并没有到位(实际出资仅占其应出资额的33%),怎么会存在巨额国资被侵吞的事情呢?其次,洪港公司所属的“武汉电脑大世界”整体转卖,是由合资公司董事会慎重讨论、表决后作出的决策,房地产的买卖是正常的公司行为。另外,“武汉电脑大世界”中的洪港公司的资产在2002年评估也只有7200万人民币,什么30万收购了2.68亿,全是子虚乌有。” 该公司在向法院提供的民事诉状上写明:2004年9月21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一版半的篇幅刊登了黄某和吴某联合撰写的题为《武汉演绎“蛇吞象”巨额国资被侵吞》一文。该文以“一份假协议带来真效应”、“30万收购了2.68亿”、“谁为国有资产流失开了绿灯”、“张钜文何许人也?”等为小标题,对洪港公司内部运作问题,以及与武汉市启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商品房交易进行了虚假报道。2004年11月2日,该报又以整版篇幅刊登了与前文内容稍有变化的题为《武汉演绎“蛇吞象”神话》的文章。 据悉,上述两文刊登后,除通过该报的正常发行渠道传播之外,互联网也纷纷转载,有些人还将增印的报纸在湖北有关方面散发。洪港公司认为,这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还导致其信誉严重受损、社会评价降低。 洪港公司是2004年12月29日对《民主与法制时报》及其两位作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请求的,该诉讼已被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要求《民主与法制时报》以及该文的两位作者赔偿公司名誉损失费50万元人民币,并在有关媒体显著位置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