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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让拾金不昧者寒心了(圆桌论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2: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一对外地来南京打工的农民王生发夫妇,面对拾到的15000元巨款毫不动心,在半夜时分等待了一个多小时,与失主刘先生见了面。让老王夫妇意想不到的是,刘先生为了怕他们索取高额报酬竟然报了警。在派出所里,清点完15000元失而复得的巨款后,刘先生连声起码的“谢谢”都没有,就要转身离去。老王说:“我今年53岁,家里很穷,我才带着妻子来南京打工。这么多钱谁不喜欢?但我认为一定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挣,不是自己的再多也不能要,这是最起码的做人标准。但这位刘先生太让我寒心了。”

  南京市东白菜园175号范先生:这个问题好像在前不久有位人大代表在提案中提到过,建议失主可以按照失物10%的比例来付酬金。当然,国家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退休前就是在公交治安分局工作,可以说经常碰到类似的情况。出租车驾驶员捡到乘客遗失的钱物,如果不上缴,那是要按照“不当得利”来处罚的。所以,我们的驾驶员基本上都会主动把钱物交还给失主。失主出于感谢,也会主动拿出部分酬金,弥补驾驶员因此耽搁的损失。对此,我们既不反对也不赞同。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些素质不高的人与失主联系上后会“狮子大开口”,索要高额酬金。按照相关法律,这就是带有敲诈行为了。所以,失主刘先生报警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在弄清了老王夫妇的行为后,刘先生应该用一定的方式向他们表示感谢,最起码也得说声谢谢吧。现在南京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南京市民能不能让外地人看到南京市日渐提高的整体素质呢。

  明瓦廊44号403室王女士:我想,我们这个城市是不是对外来务工人员有点歧视呢?这位刘先生的做法明摆着就是对人家的不信任,也难怪老王寒心哪。我现在还真的有点怀念毛泽东时代的好风气呢。前几天,我刚刚掉了一部手机,当时我就想,只要能把手机还给我,我就给个百把块钱表示感谢。并不是心疼钱,主要还是心疼手机里的信息。后来想想也算了,我不愿意再花额外的钱去买道德和诚信。如果我捡到东西一定会物归原主的,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传统的美德。现在的社会风气真的不太好,人与人之间没有爱心可言,好像都已经扭曲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靠利益来驱使。所以,我们南京市真的很有必要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来提升我们的城市形象,从而提高市民的素质。

  龙江小区龙凤花园徐先生:这种事怎么说呢,感觉现在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漠了,真是什么人都有。要是我是那个失主,就算人家不提报酬,我也会主动提出来的,毕竟现在有人能够拾金不昧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了。难得有个好人出现,竟然还被这样对待,别说是本人了,就连我都觉得寒心,以后谁还敢、谁还愿意做这个好事啊?那不是吃力不讨好,自找苦吃嘛。我觉得最好应该制定一条法规来制约像失主这种人以及这类现象,否则好人将越来越少了。

  玄武区百子亭35号张先生:这个失主的做法简直就是对拾金不昧这种善意之举的一种亵渎,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人家如果真的稀罕你那点报酬,还不如直接把钱全吞了,又何必寻找失主呢。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人歧视民工,可有些人,就像这位失主的素质还不如人家没什么文化的民工。从这件事也说明了一个社会问题,就是我们现在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最起码的信任,人情冷漠,不只是让人感到寒心,甚至有种恐惧感。现在南京正在打造文明城市,试想,一个失去信任、失去关爱的城市,何谈文明呢?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21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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