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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情人通信露馅 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2:54 人民网-江南时报

  妻子无意中发现丈夫和情人的通信,随即将其作为证据到法院要离婚。庭审时,丈夫却认为妻子偷拿他的信,侵犯其隐私权,属于无效证据,要求法院驳回妻子的离婚诉求。日前,溧水县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10年前,刚刚20出头的赵女士经人介绍,与当地青年王某相识,不久便结婚。然而,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赵女士干完农活回家,在抽屉找东西时,无意中发现了丈夫与另外一名陌生女子来往的信件,信中的内容表明两人关系十分暧昧。赵女士看完后异常震惊,她随即追问丈夫,而丈夫对此却支支吾吾。今年1月初,赵女士手持这些信件,将丈夫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中,王某表示,他与妻子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因此不同意离婚。他认为,妻子偷看了他的信件,已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这些信不能成为起诉离婚的证据。他请求法院驳回妻子的离婚诉求。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本报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道海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21日 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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